臺中市潭子區公所 徵求 辦事員~2019-10-30

徵才機關 臺中市潭子區公所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一般人員
官職等 委任第3職等至委任第5職等
職稱 辦事員
職系 社會行政 (職系職缺統計)
名額 1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42-臺中市
有效期間 2019-10-24~2019-10-30
資格條件 (一)高中職以上學歷畢業,具公務人員初等考試或相當等級以上之考試及格。須經銓敘部銓敘審定合格實授委任第3職等以上,具社會行政職系法定任用資格之公務人員。
(二)無限制調任情事者。
(三)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之一者。
工作項目 社會行政相關業務及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臺中市潭子區公所(42743臺中市潭子區豐興路一段512號)
聯絡E-Mail f47103@taichung.gov.tw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一、本職缺報名方式採線上或書面報名:
(一)書面報名:符合上述資格並有意願者,請於本(108)年10月30日前(以郵戳為憑,逾期不受理)檢附下列證件影本(請以A4紙張影印依序裝訂),郵寄或送達本所人事室辦理報名(地址:42743臺中市潭子區豐興路一段512號;聯絡電話:(04-25388699#3401),並請於信封上註明「應徵本所社會課辦事員職務」。
1.現職派令。
2.最近1次銓敘部審定函。
3.最近3年考績通知書。
4.考試及格證書。
5.最高學歷畢業證書。
6.報名表(請貼相片,含600字以內簡要自傳);報名表請至臺中市潭子區公所網站首頁/公告訊息/機關徵才/本職缺徵才公告項下下載表格繕具。
7.英語能力檢定證明文件(無則免附)。
8.身心障礙手冊(無則免附)。
(二)線上報名:於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頁,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點選【應徵職缺】依序進行本職缺應徵並完成授權取得履歷資料,另請將上述書面報名應檢附證件及報名表資料(共計8項,第7、8項無則免附)掃描成1個電子檔案上傳附件。
二、合於初審資格條件者,本所視需要擇優另行通知面談,未獲通知面談或錄取之應徵者,如須返還應徵資料,請檢附足資回郵信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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