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臺中市北區區公所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約僱人員 |
官職等 | 約僱五等280薪點 |
職稱 | 約僱職務代理人(人事室) |
職系 | 無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42-臺中市 |
有效期間 | 2019-08-02~2019-08-06 |
資格條件 | 性別不拘,凡具中華民國國籍,並符合下列資格: 一、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畢業,或高級中等學校畢業,並具有與擬任工作性質相當之訓練六個月以上或兩年以上之經驗者。 二、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1項、第28條第1項各款情形之一及「臺灣地區與大 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不得任用之情事。 三、品行端正,具服務熱忱者,無不良前科紀錄。 四、具電腦文書處理能力(含word、excel、e-mail、網路應用等處理能力)。 |
工作項目 | 一、辦理人事室業務。二、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臺中市北區區公所(臺中市北區永興街301號) |
聯絡E-Mail |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一律採通訊報名。簡章、甄選報名表及個人簡歷表請至本所網站(http://www.north.taichung.gov.tw/)-公告訊息-機關徵才-臺中市北區區公所人事室約僱職務代理人徵才公告項下自行下載。 (二)報名期限及繳交之證件: 1.報名資料請於108年8月6日(星期二)前限時掛號郵寄至本所人事室(40465臺中市北區永興街301號),並於信封上註明姓名、聯絡電話及「應徵人事室約僱職務代理人」字樣,以郵戳為憑,逾期恕不受理。 2.應繳證件:【證件請以A4影印,報名書面資料恕不退件,如需退回應徵資料, 請檢附回郵信封】 (1)甄選報名表、個人簡歷表及切結書各1份(以上3表請至本所網站-公告訊息-機關徵才-臺中市北區區公所人事室約僱職務代理人徵才公告-附件項下自行下載,報名表並請貼妥相片;報名表等內容均不得任意變更,並請用A4紙張列印)。 (2)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1份。 (3)經歷及最高學歷證件影本各1份。 (4)其他證明文件:如證照、退伍令、免役證明、原住民身分證明或身心障礙手冊等相關資料,無則免附。 (三)本案聯絡人:人事室陳先生。電話:(04)22314031分機35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