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衛生福利部臺中醫院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一般人員 |
官職等 | 師(三)級 |
職稱 | 助產師 |
職系 | (職系職缺統計) |
名額 | 正取1名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42-臺中市 |
有效期間 | 2018-12-26~2019-01-01 |
資格條件 | 一、共同必要條件: (一) 大學護理系畢業、助產師證書。 (二)年資:曾任區域教學醫院以上臨床經驗助產師至少5年經驗(年資計至107年12月01日;服務證明須具體詳註每一階段經歷所任職之職稱、工作單位(病房)之科別屬性及服務之起迄日,如因資料不全致無法判斷者,該段相關年資不予採計)。 (三)經驗:需有2個護理單位以上經驗,且每單位工作超過2年。 (四)具臨床護理組長以上職務至少3年。 (五)區域教學醫院以上通過N4以上之護理進階證書。 (六)需具有效期內ACLS證書。 (七) 需具有效期內新生兒高級心臟救命術(NRP)證書。 (八) 需具部定講師證書。 (九)需輪值三班業務。 二、選擇性個別條件(具有下列條件檢附證明,期限計至107年12月1日): (一)最近5年曾於國內外護理期刊發表、研討會海報者並領有證明。 (二) 最近5年曾參與醫策會全國性醫療品質競賽獲獎並領有獎狀或證明。 (三)特殊證照及經歷,如精神科病房、急診、加護病房、開刀房、部定講師、護理管理者尤佳。 三、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28條規定情事者。 |
工作項目 | 一、 護理助產相關業務。 二、 需輪值三班業務。 |
工作地址 | 台中市三民路一段199號。 |
聯絡E-Mail |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意者請檢附公務人員履歷表(含相片)、最高學歷證件、考試及格證書、助產師證書相關資料影本、研究論文影本等(如為現職公職助產師請另附現職派令、最近一張銓審函及最近三年考績通知書),請依序裝訂整齊郵寄(以郵戳為憑)至40343臺中市西區三民路一段199號(請註明應徵公職助產師),逾期恕不受理。 二、所附資料如有虛假,一經查明,已錄取者,撤銷錄取資格;已發布派令者,撤銷派令。 三、符合資格者得擇優通知面談(試),資格不符者恕不退件。資料不完整或證件有缺漏者,視同資格不符,不另通知補件。未經錄取者,恕不通知。 四、聯絡人:04-22294411轉5953 林小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