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東縣枋寮戶政事務所 徵求 戶籍員~2019-06-18

徵才機關 屏東縣枋寮戶政事務所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一般人員
官職等 委任第4職等至委任第5職等
職稱 戶籍員
職系 戶政 (職系職缺統計)
名額 1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90-屏東縣
有效期間 2019-06-12~2019-06-18
資格條件 1.公務人員普考、高考三級或相當之特種考試及格並具戶政職系任用資格者。
2.無特考特用限制調任情事者。
3.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規定之情事者。
工作項目 1.辦理戶政相關業務。
2.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940屏東縣枋寮鄉德興路183號
聯絡E-Mail a151612@oa2.pthg.gov.tw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一、報名方式:
符合前項資格條件且有意願者,請檢具下列證件依序裝訂成冊,於本(108)年06月18日前(一律以通訊報名,並以郵戳為憑,逾期視同放棄)逕寄屏東縣枋寮鄉德興路183號屏東縣枋寮戶政事務所人事收(信封加註應徵屏東縣枋寮戶政事務所戶籍員)。
1.公務人員履歷表(一般)乙份(請貼照片並詳填自傳,末頁本人簽名))。
2.最高學歷證件影本。
3.考試及格證書影本。
4.現職銓敘審定證明文件影本。
5.最近5年考績證明影本。
6.現職派令等相關資料影本。
7.通過本國或外國語言檢定者,請檢附及格證書影本(無則免附)。
二、甄選方式:採書面資歷審查,必要時須經面試。辦理面試時,將對符合資格者另行通知面試時間及地點,如未到或不克參加者視同放棄。
三、參加應徵者之書面資料審查結果、參加面談結果或甄選後未錄取者,恕均不另行通知。所有參加應甄者所繳證件原則概不退還,惟未獲通知面談或未獲錄取之應徵者,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時,可檢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如未附回郵信封者,則視同不需退還證件。聯絡電話08-8782251轉27(洪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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