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市大安區公所 徵求 辦事員。~2017-09-05

徵才機關 臺中市大安區公所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一般人員
官職等 委任第3職等至第5職等。
職稱 辦事員。
職系 社會行政職系。 (職系職缺統計)
名額 正取1名(現缺)。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42-臺中市
有效期間 2017-08-30~2017-09-05
資格條件 (一)具公務人員普通考試以上或相當等級之考試及格,須經銓敘部銓敘審定具委任第3職等以
上,社會行政職系法定任用資格之現職公務人員。
(二)無限制調任情事者。
(三)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之一者。
工作項目 (一)協助辦理社政業務相關工作。
(二)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臺中市大安區公所(臺中市大安區中庄里中山南路356號)。
聯絡E-Mail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四、報名方式:符合上述資格並有意願者,請於本106年09月05日前(以郵戳為憑,逾期不受理)
檢附下列證件影本(請以A4紙張影印依序裝訂),掛號郵寄本所人事室辦理報名(地址:43951臺中市大安區中庄里中山南路356號;聯絡電話:(04-26713511#507),並請於信封上註明「應徵社會課辦事員職務」。
(一)現職派令。
(二)最近1次銓敘部審定函。
(三)最近3年考績通知書。
(四)考試及格證書。
(五)最高學歷畢業證書。
(六)報名表(請貼相片,請至本所網頁【http://www.daan.taichung.gov.tw】) 機關徵才公告下載填寫)。
(七)英語能力檢定證明文件(無則免附)。
(八)身心障礙手冊(無則免附)。
(九)另請將報名表(請至本所網頁【http://www.daan.taichung.gov.tw】機關徵才公告下載) 於106年09月05日前e-mail至taan2333@taichung.gov.tw電子信箱以上證件不齊全者,恕不受理報名,如資料不實由當事人自行負責。
五、合於初審資格條件者,本所視需要擇優另行通知面談,未獲通知面談或錄取之應徵者,如須返還應徵資料,請檢附足資回郵信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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