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農業委員會畜產試驗所高雄種畜繁殖場 徵求 技佐~2018-07-24

徵才機關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畜產試驗所高雄種畜繁殖場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一般人員
官職等 薦任第六職等
職稱 技佐
職系 畜牧技術 (職系職缺統計)
名額 1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90-屏東縣
有效期間 2018-07-11~2018-07-24
資格條件 1.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28條、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之一者、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不得任用之事項。
2.大學以上學校畢業。
3.具有公務人員普通考試或相當等級以上考試及格且具薦任第六職等任用資格,並具畜牧技術職系法定任用資格之人員。
4.須具遵守公務人員任用法第二十八條、陞遷法第十二條之規定。
工作項目 1.主辦種豬及檢定豬等現場業務。
2.執行種豬選育及生長檢定等試驗研究。
3.辦理種豬登錄、推廣及輔導業務。
4.辦理臨時上級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農業委員會畜產試驗所高雄種畜繁殖場(屏東縣內埔鄉老埤村通安路372號)
聯絡E-Mail hjhuang@mail.tlri.gov.tw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1.採通訊報名方式,信封上請註明應徵職稱,於民國07月 24前以郵戳為憑,逾期不予受理;寄件地址:屏東縣內埔鄉老埤村通安路372號兼辦人事室收,聯絡電話:08-7792617分機219。
2.檢附公務人員履歷表(應註明日、夜間聯絡電話及電子郵件)、考試及格證書、學歷證書(國外學歷證書應另檢附我國駐外機構認證之中譯本)、銓敘部最後之審定函及派令、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經歷證件、通過全民英語能力分級檢定測驗或其他各類語言能力測驗之合格證件(無則免附)及論文與近年發表之文獻(無則免附)等資料影本。
3.應徵者如有須退還應徵書面資料,須附回郵信封俾利寄還。
4.本甄選除正取壹名外得增列候補名額2名,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3個月,並以依序遞補原公開甄選職缺或職務列等相同、性質相近之職缺為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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