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政府都市發展局 徵求 技士~2019-10-25

徵才機關 桃園市政府都市發展局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一般人員
官職等 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第7職等
職稱 技士
職系 都市計畫技術 (職系職缺統計)
名額 正1備2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33-桃園市
有效期間 2019-10-14~2019-10-25
資格條件 1. 經銓敘審定合格實授薦任第6職等以上,具都市計畫技術職系任用資格之公務人員。
2. 國內外大學以上學歷畢業者。
工作項目 1. 辦理都市計畫技術相關業務。
2.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2樓(桃園市政府都市發展局)
聯絡E-Mail 10024946@mail.tycg.gov.tw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配合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推動人事業務無紙化,本職缺應徵作業採書面與線上方式雙軌擇一,說明如下:
一、書面應徵:
(一)請於信封註明「應徵桃園市政府都市發展局綜合規劃科技士」及白天聯絡電話或行動電話,並於108年10月25日下班前,將下列資料影本(須加註「與正本相符」並簽名)送達或寄達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2樓桃園市政府都市發展局人事室收:1、履歷表(自傳不可空白須簽名,請貼二吋相片或電子檔)。2、最高學歷畢業證書。3、考試及格證書。5、最後一筆職務派令。6、最後一筆銓敘部審定函。7、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8.、另請下載外補人員基本資料1表件(網址如下)填妥並寄至10024946@mail.tycg.gov.tw。http://urdb.tycg.gov.tw/home.jsp?id=189&parentpath=0,2,162
(二)未獲通知面試或錄取之應徵者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可於應徵資料封面左上角註明,並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請貼足額之郵資,郵資不足則以平信寄還。)
二、線上應徵:
  操作說明請參閱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頁,連結「現職公務人員應徵作業說明」,依步驟提示訊息完成授權取得履歷資料,並點選【我要應徵】功能鍵上傳最高學歷畢業證書(請加註與正本相符);另請下載外補人員基本資料1表件(網址如下)填妥並寄至10024946@mail.tycg.gov.tw。http://urdb.tycg.gov.tw/home.jsp?id=189&parentpath=0,2,162
三、資歷審查合格者,擇適合者通知面試,不符合需求者恕不通知;擇適合者錄取正取1名,並得增列備取1至2名,並以遞補本職缺或職等相當性質相近之職缺為限,候補期間為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3個月,如無適當人選,得從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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