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務部司法官學院 徵求 專員~2019-10-04

徵才機關 法務部司法官學院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一般人員
官職等 薦任第七職等至第八職等
職稱 專員
職系 一般行政 (職系職缺統計)
名額 1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10-臺北市
有效期間 2019-09-27~2019-10-04
資格條件 (一)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或相當等級以上之考試及格,具一般行政職系任用資格;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規定情事,且無特考特用限制調任情事者。最近3年獎懲功過相抵後,未受申誡以上處分者。
(二)大專以上畢業,具備獨立規劃專案能力或經驗,並有主動積極的團隊合作精神且須擅於行政溝通協調。
(三)資訊相關科系(所) 畢業或具資訊處理相關業務經驗者、熟悉工程會所頒採購內控、標準作業程序者尤佳。
工作項目 (一)資訊安全管控及法務部資訊處聯繫窗口。
(二)資訊設備軟硬體維護及管控事項。
(三)駐點工程師督導事宜。
(四)學院內、外網站維護管理作業。
(五)資訊業務需求規劃、調查、協調及教育訓練事宜。
(六)新進及調離職人員相關資訊系統(含電子郵件帳號)帳號新增、移轉、刪除等管理事宜。
(七)其他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臺北市大安區辛亥路3段81號
聯絡E-Mail tpip@mail.moj.gov.tw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一)配合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推動人事業務無紙化,本職缺應徵作業採書面及線上雙軌方式擇一辦理,說明如下:
1.書面報名:請檢附完整公務人員履歷表(請務必詳列各項資料【得自Ecpa人事服務網或洽現職機關人事單位列印】,並粘貼彩色照片)、自傳、考試及格證書、最高學歷證書(如係外國學歷須檢附經中華民國駐外單位驗證之外文畢業證書影本,並須加附經翻譯且認證【本國駐外單位、公證等】之中文譯本;大陸學歷須通過學歷甄試或經教育部採認。)、現職派令、最近一筆銓敘部審定函、最近3年考績通知書、資訊(安)相關證照或處理業務實績及說明、採購證照等證明文件影本(報名資料請以A4格式列印及依序用長尾夾夾妥),於108年10月4日前郵寄或親送(以郵戳或本學院收文章為憑,逾期不受理)法務部司法官學院人事機構收(10671臺北市大安區辛亥路3段81號);請於報名郵件封面註明「應徵一般行政職系專員」、通訊地址及上、下班時間聯絡電話。
2.線上報名:請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完成線上報名作業,並自行確認已授權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取得個人完整履歷資料,並請上傳同前開書面報名應備相關文件影本。
(二)履歷表資料登載不完整或應備證明文件影本缺漏不全者,不再通知補件,並視為資格不符。全部報名資料恕不退件。
(三)報名人員所檢附之文件影本,如有偽造、變造、假借、冒用等情事,一經查明,已錄取者,撤銷錄取資格;已發布派令者,撤銷派令。其涉及刑事責任者,移送檢察機關辦理。
(四)資格符合者,視需要擇優通知面試及業務測驗,並視成績酌增候補名額1至2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3個月,錄取者名單將於核定後公告本學院網站(https://www.tpi.moj.gov.tw/)。初審不合格或甄選未獲錄取者,恕不通知。
(五)如有報名或甄選方面疑問,請洽(02)2732-8552曹先生(人事機構); 如有工作項目等相關問題,請洽(02)2733-1047分機1507張專員(秘書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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