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國立東港高級海事水產職業學校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一般人員 |
官職等 | 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第7職等 |
職稱 | 技士 |
職系 | 電力工程 (職系職缺統計)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90-屏東縣 |
有效期間 | 2019-10-02~2019-10-09 |
資格條件 | (一)具中華民國國籍且未具他國國籍者。 (二)公務人員普通考試以上考試及格經銓敘機關審定委任第5職等以上合格實授,並具有電力工程職系任用資格之公務人員,且無特考特用限制調任者。 (三)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之一者。 (四)具備WORD、EXCEL等文書編輯及網路操作處理能力。 (五)未曾受懲戒處分、行政處分,品行端正,具溝通協調與團隊合作能力。 |
工作項目 | (一)高壓電器材設備、弱電維護之檢查維修與管理。 (二)學校電器、消防設施管理(含消防訓練等)。 (三)財產管理。 (四)辦理校園節能減碳規劃作業。 (五)協助辦理採購事項。 (六)其他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屏東縣東港鎮豐漁街66號 |
聯絡E-Mail |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採通訊報名,報名表(請自本校人事室網站下載,以A4列印,並黏貼最近脫帽半身照片)暨相關證件於108年10月9日前(以限時掛號郵戳為憑,逾期或證件不齊者不予受理亦不退件),寄至國立東港高級海事水產職業學校人事室收(92845屏東縣東港鎮豐漁街66號),信封請註明應徵電力技士職缺(二)應繳附表件:(請至本校網頁自行下載填妥,報名表及切結書等內容均不得任意變更,請用A4紙張,並依序裝訂)1.報名表2.公務人員履歷表(請以自然人憑證至人事服務網https://ecpa.dgpa.gov.tw/-應用系統-B5公務人員個人資料校對網-個人資料校對-履歷表查詢作業-履歷表列印)。3.個人簡歷表。4.切結書。5.國民身分證。6.考試及格證書。7.最高學歷證件。8.現職派令。9.現職或最近一次審定函。10.最近3年考績通知書。11.身心障礙手冊:無者免附。12.各項專業證照(如採購證照):無者免附。(以上第5項至第12項請附影本)。(三)聯絡電話08-8333131轉332、331,聯絡人李小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