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徵才機關 | 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臺南市榮民服務處 (機關職缺統計) |
| 人員區分 | 約僱人員 |
| 官職等 | 約僱4等 |
| 職稱 | 約僱人員(限領有身心障礙證明者) |
| 職系 | 無 |
| 名額 | 1 名(得依需要列候補至多 2 人,有效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 3 個月內) |
| 性別 | 不拘 |
| 工作地點 | 72-臺南市 |
| 有效期間 | 2022-02-14~2022-03-06 |
| 資格條件 | 1.領有身心障礙證明且於有效期限者。 2.學歷:國內外大專以上畢業,具備良好的溝通協調能力、配合度高及熟悉電腦文書處理。 3.依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條例第 6 條規定,條件相等而為因公致身心障礙退除役官兵及一般退除役官兵者,依序優先錄用。 4.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 28 條不得任用為公務人員之情事。 |
| 工作項目 | 1.辦理全功能櫃台服務作業。 2.榮民(眷)服務照顧相關業務。 3.長官臨時交辦事項。 |
| 工作地址 | 臺南市(臺南市東區育樂街 88 號,視業務需要得調派至新營辦公室工作) |
| 聯絡E-Mail | |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1.薪資:依「約僱人員比照分類職位公務人員俸點支給報酬標準表」第四職等 250 薪點計酬支給,折合新台幣為 31,175 元/月(若薪點折合率於年度中修正,則依修正後折合之酬金發放)。 2.報名期限:111 年 2 月 14 日至 111 年 3 月 6 日 3.意者於期限內檢附下列資料,掛號郵寄至:701 臺南市東區育樂街 88 號人事室收;信封請註明『應徵約僱人員』,及日、夜間聯絡電話,以郵戳為憑(不受理現埸收件),未依公告檢齊相關證件、逾期及資格不合者恕不受理: (1)身心障礙證明影本。 (2)臺南市榮民服務處約僱人員外補甄選報名表:請至本處首頁>訊息公告>最新消息,或至以下網址下載 https://www.vac.gov.tw/vac_service/tainan/lp-1544-113.html。 (3)最高學歷證書影本。 (4)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請自行註記僅供身分證明用)。 (5)榮民證影印本(非榮民免附) (6)專業證照、經歷證明及退役證明影本(無則免附) (7)信封 1 個(寄發考試通知用,信封請用標準信封,並書寫收信人姓名、住址,免貼回郵)。 4.符合前開資格條件,且經審查合於業務需要者,擇優(至多 10 位)通知參加甄試;資格不符、證件不齊或經審查不合業務需要者,恕不通知及退件。 5.甄試: (1)甄試項目及比重:筆試(問題分析與建議)30%、電腦(中文輸入)20%、面試 50% 。 (2)甄試日期:另行通知。 6.聯絡人:莊小姐,連絡電話 06-2741981 轉 5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