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臺中市清水區公所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一般人員 |
官職等 | 委任第五職等或薦任第六職等至第七職等 |
職稱 | 課員 |
職系 | 經建行政 (職系職缺統計)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42-臺中市 |
有效期間 | 2020-03-03~2020-03-08 |
資格條件 | 1.高考、普考或相當等級考試及格,具出缺職務任用資格之現職公務人員。 2.無公務人員考試法限制調任情事者。 3.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應迴避任用、第28條不得任用情事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臺灣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及其他不得任用之情事。 |
工作項目 | 1.辦理本所經建行政相關業務。 2.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臺中市清水區中社里鎮政路101號。 |
聯絡E-Mail | f45253j@taichung.gov.tw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意者請於公告期限內於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站,以線上同意開放履歷方式應徵(履歷表請附相片、每筆資料內容需詳細完整且簡要自述自傳不可空白),並請務必備妥最近最近一次派令、銓審函(含曾銓審「經建行政」職系銓審函)、最近3年考績通知書、考試及格證書、最高學歷畢業證書、英檢相關證明等佐證資料,於事求人網站上傳應徵附件(其中須含公務人員履歷表簡要自述頁,填表人請親自簽名並註明手機日夜間電話等聯絡方式後之掃描檔),所送資料不齊全或未符資格者不予受理,人事室 侯先生04-26270151轉621。報名人員經資格審查符合者,擇優另行通知面試,若資格不符、缺件或未獲錄取,恕不通知及退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