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徵才機關 | 福建金門地方檢察署 (機關職缺統計) |
| 人員區分 | 約僱人員 |
| 官職等 | 五等280薪點 |
| 職稱 | 約僱人員 |
| 職系 | 無 |
| 名額 | 1 |
| 性別 | 不拘 |
| 工作地點 | 89-金門縣 |
| 有效期間 | 2020-10-19~2020-10-23 |
| 資格條件 | (一)、中華民國國民,未具雙重國籍,且非大陸地區人民來臺定居設籍未滿10年之人員,男性須服兵役期滿(或免役)並持有退伍證明文件。 (二)、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畢業。 (三)、嫻熟電腦(Excel、Word、PowerPoint),輸入中文能力每分鐘30個字以上優先。 (四)、未曾受刑事處分,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各款之情事,且無公務員服務法第13條經營商業或投機事業之情事。 (五)、曾任司法行政工作職務或法律相關科系畢業者,優先錄取。 |
| 工作項目 | 1.檢察署一般行政業務。 2.臨時交辦事項。 |
| 工作地址 | 金門縣金城鎮民權路178號 |
| 聯絡E-Mail | kmcp@mail.moj.gvo.tw |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意者請檢附公務人員履歷表-簡式(請至銓敘部或本署網站下載,並詳實填寫,其中簡要自述必須填寫不可省略)、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身份證正反面影本,曾擔任司法行政或其他公務機關職務者,請另附相關經歷證件影本;履歷表資料登載不完整,或證件影本缺漏不全者,視同資格不符,不再通知補件。 (二)、報名人員所檢附之文件影本,如有偽造、變造、假借、冒用等情事,一經查明,已錄取者,撤銷錄取資格。其涉及刑事責任者,移送檢察機關辦理。 (三)、報名資料請以A4紙張大小依序整齊排列,請於109年10月23日(星期五)前(郵戳為憑,逾期不受理)逕寄金門縣金城鎮民權路178號福建金門地方檢察署人事室收,信封註明「應徵三等書記官約僱人員」。 (四)、書面審查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試及電腦中文打字測驗,不合格者,不另行通知,亦不退件。另視成績擇優錄取候補若干名,依序遞補原公開甄選職缺,候補期間為1個月,自甄選結果公告之翌日起算。甄選結果:正取、候補人員公告於本署電子公布欄。 (五)、僱用期間自錄取報到日起至109年12月29日止。(受僱者於僱用原因消滅或期限屆滿時,應即解除僱用,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救助)。 (六)、待遇:每月支給報酬薪點280點(折合薪點率158.1元),新臺幣44,268元。(須扣勞健保) (七)、如有報名或甄選方面疑問,請於上班時間洽(082)312637人事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