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海洋委員會海巡署北部分署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一般人員 |
官職等 | 薦任第八至第九職等(警正二階至一階) |
職稱 | 副隊長 |
職系 | 海巡行政 (職系職缺統計)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20-基隆市 |
有效期間 | 2020-01-08~2020-01-13 |
資格條件 | (一)具大學以上學歷(警察人員應經警察大學或警官學校畢業或訓練合格)。 (二)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相當之公務人員特種考試及格(警察人員應經公務人員特種考試三(乙)等警察人員考試)。 (三)現任薦任第8職等或警正二階職務滿1年以上,並經銓敘部審定薦任第8職或警正二階合格實授有案之現職公務人員。 (四) 最近3年年終考績2年考列甲等、1年考列乙等以上。 (五)具備海岸巡防勤務執行等實務工作經驗者優先考量。 (六)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不得任用或陞遷情事。 |
工作項目 | (一) 海岸巡防勤務之執行。 (二)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海洋委員會海巡署北部分署第二岸巡隊:基隆市祥豐街54號。 |
聯絡E-Mail | ching0301@cga.gov.tw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北部分署人事室沈小姐(03-4080024*31070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