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洋委員會海巡署北部分署 徵求 副隊長~2020-01-13

徵才機關 海洋委員會海巡署北部分署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一般人員
官職等 薦任第八至第九職等(警正二階至一階)
職稱 副隊長
職系 海巡行政 (職系職缺統計)
名額 1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20-基隆市
有效期間 2020-01-08~2020-01-13
資格條件 (一)具大學以上學歷(警察人員應經警察大學或警官學校畢業或訓練合格)。
(二)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相當之公務人員特種考試及格(警察人員應經公務人員特種考試三(乙)等警察人員考試)。
(三)現任薦任第8職等或警正二階職務滿1年以上,並經銓敘部審定薦任第8職或警正二階合格實授有案之現職公務人員。
(四) 最近3年年終考績2年考列甲等、1年考列乙等以上。
(五)具備海岸巡防勤務執行等實務工作經驗者優先考量。
(六)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不得任用或陞遷情事。
工作項目 (一) 海岸巡防勤務之執行。
(二)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海洋委員會海巡署北部分署第二岸巡隊:基隆市祥豐街54號。
聯絡E-Mail ching0301@cga.gov.tw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北部分署人事室沈小姐(03-4080024*3107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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