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市政府工務局新建工程處 徵求 助理工程員~2021-04-23

徵才機關 高雄市政府工務局新建工程處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一般人員
官職等 委任第三職等至第五職等
職稱 助理工程員
職系 電機工程 (職系職缺統計)
名額 1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82-高雄市
有效期間 2021-04-16~2021-04-23
資格條件 符合下列各項條件者:
(一)具公務人員電機工程職系任用資格者。
(二)具公務人員銓敘審定第一職等以上合格實授者。
(三)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須迴避任用情事、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不得任用為公務人員情事、無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不得擔任公教人員情事及無公務人員陞遷法、公務員懲戒法不得辦理陞任情事、無國籍法第20條不得擔任中華民國公職情事者。
工作項目 辦理電機工程相關業務及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高雄市政府工務局新建工程處(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6樓)
聯絡E-Mail deer0816@kcg.gov.tw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報名方式
(一)報名應繳表件(以下證件請用A4紙張,註記與正本相符經本人親自簽章後,再合併掃描成1份PDF檔,上傳附件至職缺應徵/我的應徵,並依序排列):
1.報名表:請至本處網頁(https://ncd.kcg.gov.tw/)「訊息公告」/「人才招募」下載填寫
(1)請務必註明個人日間之聯絡電話、手機、詳細通訊地址。
(2)此報名表未附者,即為表件不完整,不受理報名。
2.國民身分證。
3.自傳:請於公務人員個人資料服務網(My Data)/個人資料/簡要自述維護,毋須影印。
4.最高學歷證件:持國外學歷應徵者,其畢業學校、科系應在教育部國外學歷參考名冊內,且畢業證書及歷年成績單等需經駐外單位驗證通過並附中譯本及進修期間出入境證明等。
5.考試及格證書。
6.現職派令。
7.現職銓審函及具甄選職務職系調任資格之銓敘部證明文件。
8.最近3年考績通知書(106至108年考績通知書,109年度已收受者請再檢附109年考績通知書)。
9.身心障礙手冊或原住民籍證明(無者免附)。
10.通過英語檢定考試或其他特殊事蹟者請檢附佐證資料 (無者免附)。
11.如係降調者請檢附降調同意書(無者免附)。
(二)報名方式:於「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本職缺徵才頁面下點選「我要應徵(本功能僅提供現職公務人員使用)」按鈕,依步驟完成線上程序。
(三)逾期報名或證件書表檢附不完整或錯漏者,不予受理報名;資格不符或未受理者不另行通知。

備註
(一)所提供資料如有不實錯漏或自始未具甄選資格或不得任用者,除取消資格外,如有涉及相關法令責任由應徵者自行負責。
(二)報名截止後,先就書面資料審查,符合資格條件者擇優通知面試,並請面試當日持國民身分證或具有照片之證件(如駕照、健保卡等)正本應試,面試當日如遇颱風等不可抗力情事致停止辦公時予以順延,不另通知。
(三)正取1人,至多備取2人,成績同分時由甄審委員會開會決定錄取順序,惟應徵人員成績未達70分者,不予錄取。
(四)正取人員將由本處主動通知並辦理各相關事宜,未錄取人員不另通知,備取人員並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3個月內為候用有效期間。
(五)本案經甄選錄取人員仍應依權責機關或高雄市政府核准後始行生效。
(六)本簡章如有未盡事宜,依相關規定辦理。
(七)聯絡方式:本處人事室李先生,電話:07-3368333分機3282、電子郵件:deer0816@kcg.gov.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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