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動植物防疫檢疫局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聘用人員 |
官職等 | 六等二階(296薪點,36911元) |
職稱 | 聘用助理 |
職系 | 無 |
名額 | 1名(擇優候補1名)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10-臺北市 |
有效期間 | 2021-10-06~2021-10-13 |
資格條件 | 國內外大學以上獸醫科系畢業,並領有獸醫師證書,具擬任工作內容之訓練或相關工作經驗者尤佳。 |
工作項目 | (一) 辦理動物用藥品(一般化藥)檢驗登記。 (二) 辦理動物用藥品樣品贈品輸入工作。 (三) 辦理輸出動物用藥品申請工作。 (四) 協辦GMP動物用藥廠查核工作。 (五) 辦理臺灣動植物防疫暨檢驗發展協會其他許可證及標仿展延、變更等後續作業。 (六) 長官或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動植物防疫檢疫局(臺北市中正區 和平西路二段100號10樓)動物防疫組 |
聯絡E-Mail |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 採通訊報名方式,信封上請註明應徵職務,地址:臺北市中正區和平西路二段100號10樓動物防疫組。 (二) 請檢具履歷表(請註明白天聯絡電話)與最高學歷畢業證書或相關訓練、進修證件,逕寄臺北市中正區和平西路二段100號10樓動物防疫組收。 (三) 期限:民國110年10月13日前,以掛號郵戳為憑,逾期不予受理。初選合格者,另電話通知面試,不合格者恕不退件及通知,聯絡電話:02-33436427動物防疫組辛孟妍技士。 (四) 本聘用人員係處理本局人員育嬰留職停薪期間所遺業務,預計工作期間為110年10月23日起至112年12月31日止(或至留職停薪人員提前回職復薪前1日止)。 八、報名日期:即日起至110年10月13日止。 ※ 本局甄選作業採公正、公開、公平方式,擇優錄用,不接受請託關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