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國立白河高級商工職業學校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其他人員 |
官職等 | 無 |
職稱 | 臨時特殊教育助理人員 |
職系 | 無 |
名額 | 正取人員1名、備取2名。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72-臺南市 |
有效期間 | 2021-10-15~2021-10-19 |
資格條件 | (一)具有中華民國國籍,且未具外國國籍者。 (二)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 28 條第 1 項、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 21 條第 1 項所列不得任用之情事者。未曾受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規定處罰者及未曾經各級社政主管機關依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第九十七條規定處罰者。 (三)思想純正、品德優良、身心健康,具愛心、耐心者尤佳。 (四)具高級中等以上學校畢業或同等學力資格。 |
工作項目 | 特教生教學協助、生活自理指導、安全維護、學生上下學、家長聯繫及照顧學生等工作等。(實際工作內容以契約書為主) |
工作地址 | 臺南市白河區永安里新興路528號 |
聯絡E-Mail |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本次甄選作業採親自報名或委託報名,委託報名者須填具委託書並繳驗受託人身分證件,不受理通訊報名。報名表件請至本校網站(https://www.phvs.tn.edu.tw/)下載。意者請檢附以下資料:1.報名表1份。2.最近3個月內2吋半身脫帽照片1式 2 張,背面書寫姓名分別黏貼於報名表及准考證3.准考證。4.國民身分證、最高學歷、退伍令等證件正本、影本證件各1份,正本驗畢發還,凡有偽、變造、隱瞞甄選資格各項規定,經查屬實者,取消錄取及受僱用之資格。5.報名資料恕不退件,將由本校逕行銷毀以符個人資料保護法規定。 (二)自公告日起至110年10月19日(星期二)下午5時止將資料親自或委託送本校輔導室特教組報名,並於封面註明應徵「特殊教育助理人員」職務(逾期或證件不齊者不予受理),聯絡電話:06-6852054#711劉組長。 (三)甄選方式: 1.報名符合資格者擇優通知面試,反之不予通知。 2.面試:特教相關知能、教師助理工作、學生生活照護。 3.如甄選成績相同時,以有照護相關證照者為優先。 (四)甄選日期、地點: 110年10月20日(星期三)上午10時00分於本校舉行,報名人員請於當日上午9時30分前至輔導室報到。 (五)甄選結果: 1.正取人員1名、備取2名。 2.備取人員候用期限自錄取公告日起至 110年 12月 31日止。 3.應徵人員均未達錄取標準時,本校得予從缺。 (六)基本工資每小時160元,每週工作40小時。 (七)甄選簡章請至本校網站下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