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市前鎮區公所 徵求 課員~2021-01-08

徵才機關 高雄市前鎮區公所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一般人員
官職等 薦任第六至第七職等
職稱 課員
職系 綜合行政 (職系職缺統計)
名額 1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82-高雄市
有效期間 2021-01-05~2021-01-08
資格條件 一、大專以上學校畢業,高考或相當考試類科及格,具有薦任第6職等以上合格實授,綜合行政職系(或同職組職系)任用資格,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者,暨無特考特用限制轉調者。
二、熟諳電腦文書處理操作。
工作項目 一、教育文化(含桌球賽、自行車活動、社區總體營造、2-4歲育兒津貼、強迫入學等事項)。
二、支援辦理民政相關活動及其他上級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本所民政課(高雄市前鎮區康定路151號2樓)
聯絡E-Mail ing3744@kcg.gov.tw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聯絡人:高雄市前鎮區公所人事室黃主任 電話:07-8215176轉237
一、配合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推動人事業務無紙化,本職缺應徵作業採書面與線上方式擇一完成報名:
◆書面報名(請檢附下列文件):
(一)備齊下列資料:甄選報名表、公務人員履歷表(直式橫書,每筆資料均需登載清楚、簡要自述不可空白並親自簽名;附照片,僅附簡歷表者不受理)、現職派令、現職銓敘部審定函、最近3年考績通知書(106年至108年)、考試及格證書、最高學歷畢業證書等影印本各1份(以上證件請用A4影印,並註記影本與正本無訛及本人簽章後,按順序裝訂成冊)。
(三)如具英檢等資格或具身心障礙手冊或具甄審職務職系調任資格之銓敘部證明文件者,亦請檢附資料影本,無則免附。
(三)於截止收件期限110年1月8日17:30前(含1月8日,郵戳為憑,逾期或證件不齊者視同放棄)以掛號逕寄(郵戳為憑)高雄市前鎮區康定路151號2樓人事室收,並請於信封上註明【應徵綜合行政職系課員職務及白天聯絡電話】,逾時不受理。
◆線上報名:
(一)甄選報名表:請至本所全球資訊網站/首頁/公佈欄/最新消息網頁(https://kccdo.kcg.gov.tw/Default.aspx),下載「高雄市前鎮區公所甄選[薦任第6至第7職等]【課員】報名表」,依序繕製個人基本資料及完整學經歷資料,於截止收件期限110年1月8日17:30前e-mail至(ing3744@kcg.gov.tw)本所人事室黃主任收或上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以利查閱。
(二)請於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完成線上報名作業。請注意公務人員履歷表每筆資料均需登載清楚、簡要自述不可空白、附照片(請至公務人員個人資料服務網(MyData)登打),簡要自述空白或未附照片暨本所甄選報名表者,視同證件未齊,無法參加甄選,本所不另通知補件。
(三)現職派令、現職銓敘部審定函、最近3年考績通知書(106年至108年)、考試及格證書、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具英檢等資格或具身心障礙手冊或具甄審職務職系調任資格之銓敘部證明文件者,註記影本與正本無訛及本人簽章後,完整上傳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並自行確認已授權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取得個人完整履歷資料,未完整上傳上開附件資料者,將以資料不齊全無法參加甄選處理,本所不另行通知補件。
二、甄選方式:採書面審查或擇優面試(訪談);報名參加甄選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及退件,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可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
三、報名者所檢附之證件,如有偽造、變更、假借、冒用等情事,一經查明,已錄取者,撤銷錄取資格;已發布派令者,撤銷派令,如其涉及刑事責任者,移送檢察機關辦理。
四、經甄選錄取人員如為府外人員,仍應依權責規定陳報市府核准始行生效。
五、本項甄審增列候補人員1名,候用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3個月內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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