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臺中市和平區公所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一般人員 |
官職等 | 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第7職等 |
職稱 | 課員 |
職系 | 社勞行政 (職系職缺統計)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42-臺中市 |
有效期間 | 2021-05-11~2021-05-21 |
資格條件 | (一)經銓敘審定委任第5職等以上合格實授,並具社勞行政職系法定任用資格者。 (二)無特考特用限制調任情事者。 (三)未具雙重國籍,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及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所定不得任用之情事者。 |
工作項目 | (一)辦理社會福利、社會保險、社會救助等社會行政工作。 (二)國民年金、就業輔導等。 (三)其他上級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424131臺中市和平區南勢里東關路三段156號 |
聯絡E-Mail | per266@taichung.gov.tw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報名方式:意者請於110年5月21日前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頁,點選「我要應徵」,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需上傳照片、簡要自述)後,再點選【應徵職缺】依序進行本職缺應徵,並應完成同意授權開放履歷資料供徵才機關調閱。 1、履歷表內容銓審、考績、獎懲等各項資料均需完整,不得任意刪除,自傳請務必填寫,須具照片、日間聯絡電話或手機號碼。 2、請檢具下列資料依序合併掃描為單一檔案後,點選【我的應徵】功能鍵,上傳為報名附件: (1)最高學歷證件影本。 (2)考試及格證書影本。 (3)現職派令及銓審函影本。 (4)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影本。 (5)如有通過英語檢定考試或其他語文考試者,請檢附佐證資料影本。 (6)其他相關證書,如政府採購證照 (無者免附)。 以上文件請本人簽註”與正本相符”(並簽名或蓋章)後掃描上傳,未上傳者,視為資料不全,不符合資格。 (二)其他: 1、應徵期間:110年5月11日至5月21日 2、報名人員凡經資格審查符合者,本所將擇優舉行面試,面試時間另行通知,如資格不符、附件不全或未獲錄取,恕不通知及退件。 3、應徵人員面試平均成績未達60分者,不予錄(備)取。本案除正取名額外,得視情況擇優增列候補名額,候用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3個月內有效。 4、相關詢問事項請洽(04)25941501分機240黃先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