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市政府客家事務委員會 徵求 專員~2021-01-20

徵才機關 臺中市政府客家事務委員會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一般人員
官職等 薦任第8職等至第9職等
職稱 專員
職系 綜合行政 (職系職缺統計)
名額 1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42-臺中市
有效期間 2021-01-16~2021-01-20
資格條件 (一) 國內外大學以上學歷畢業。
(二) 經高等考試或其他相當等級考試及格,銓敘審定薦任第8職等以上合格實授資格,並曾任薦任主管職務一年以上,具綜合行政職系任用資格之公務人員。
(三) 最近5年年終考績(含另予考績),至少4年考列甲等。
(四) 無限制調任情事,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之一者。
工作項目 (一) 協助組長辦理客家重大活動規劃與執行及襄理組務。
(二) 策劃、督導、辦理專案計畫及研究發展業務。
(三) 組內文案核稿。
(四) 組內屬員暨組際溝通協調事項。
(五)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項目疑義請洽張組長04-22289111分機52201;任用資格疑義請洽賴先生04-22289111分機52007。
工作地址 臺中市豐原區陽明街36號3樓。
聯絡E-Mail solomike@taichung.gov.tw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一) 本職缺應徵採線上作業方式,請於公告期限內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功能鍵,持自然人憑證或健保卡登入後,檢視並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履歷表請填寫聯絡電話、簡要自述及上傳照片,點選【應徵職務】,並上傳相關附件資料掃描檔後,完成授權同意開放履歷給徵才機關調閱。
(二) 應上傳附件如下(合併為單一PDF檔案):
1. 考試及格證書
2. 最高學歷證件
3. 現職派令
4. 現職銓敘部審定函
5. 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
6. 語言檢定證明(無則免附)
7. 政府採購證照(無則免附)
8. 身心障礙證明(無則免附)

其他:
(一) 初審合格者將擇優通知面試,餘不另行通知,應徵資料恕不退件。
(二) 經甄試錄取者,由本會以電話通知當事人,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惟應徵者均不合適時,亦得予從缺。本次徵才得列候補人員至多2名,候補期間為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三) 報名人員所檢附之文件影本,如有偽造、變造、假借、冒用等情事,一經查明,已錄取者,撤銷錄取資格;已發布派令者,撤銷派令。其涉及刑事責任者,移送檢察機關辦理。
(四) 聯絡電話:04-22289111分機52207賴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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