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徵才機關 | 臺中市政府客家事務委員會 (機關職缺統計) |
| 人員區分 | 一般人員 |
| 官職等 | 薦任第8職等至第9職等 |
| 職稱 | 專員 |
| 職系 | 綜合行政 (職系職缺統計) |
| 名額 | 1 |
| 性別 | 不拘 |
| 工作地點 | 42-臺中市 |
| 有效期間 | 2021-01-16~2021-01-20 |
| 資格條件 | (一) 國內外大學以上學歷畢業。 (二) 經高等考試或其他相當等級考試及格,銓敘審定薦任第8職等以上合格實授資格,並曾任薦任主管職務一年以上,具綜合行政職系任用資格之公務人員。 (三) 最近5年年終考績(含另予考績),至少4年考列甲等。 (四) 無限制調任情事,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之一者。 |
| 工作項目 | (一) 協助組長辦理客家重大活動規劃與執行及襄理組務。 (二) 策劃、督導、辦理專案計畫及研究發展業務。 (三) 組內文案核稿。 (四) 組內屬員暨組際溝通協調事項。 (五)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項目疑義請洽張組長04-22289111分機52201;任用資格疑義請洽賴先生04-22289111分機52007。 |
| 工作地址 | 臺中市豐原區陽明街36號3樓。 |
| 聯絡E-Mail | solomike@taichung.gov.tw |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 本職缺應徵採線上作業方式,請於公告期限內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功能鍵,持自然人憑證或健保卡登入後,檢視並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履歷表請填寫聯絡電話、簡要自述及上傳照片,點選【應徵職務】,並上傳相關附件資料掃描檔後,完成授權同意開放履歷給徵才機關調閱。 (二) 應上傳附件如下(合併為單一PDF檔案): 1. 考試及格證書 2. 最高學歷證件 3. 現職派令 4. 現職銓敘部審定函 5. 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 6. 語言檢定證明(無則免附) 7. 政府採購證照(無則免附) 8. 身心障礙證明(無則免附) 其他: (一) 初審合格者將擇優通知面試,餘不另行通知,應徵資料恕不退件。 (二) 經甄試錄取者,由本會以電話通知當事人,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惟應徵者均不合適時,亦得予從缺。本次徵才得列候補人員至多2名,候補期間為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三) 報名人員所檢附之文件影本,如有偽造、變造、假借、冒用等情事,一經查明,已錄取者,撤銷錄取資格;已發布派令者,撤銷派令。其涉及刑事責任者,移送檢察機關辦理。 (四) 聯絡電話:04-22289111分機52207賴先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