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臺中市政府地政局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一般人員 |
官職等 | 薦任第八職等 |
職稱 | 股長 |
職系 | 地政 (職系職缺統計)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42-臺中市 |
有效期間 | 2021-01-25~2021-01-29 |
資格條件 | (一)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或相當等級以上考試及格,並具地政職系任用資格。 (二)無考試限制調任情事。 (三)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規定之情事。 (四)任職地政事務所課長職務2年以上之經驗。 |
工作項目 | 工作內容: 1.督導辦理公告土地現值、公告地價及地價基準地相關業務。 2.督導辦理不動產估價師、地政士、不動產經紀人之開業申請及變更事項。 3.督導辦理不動產經紀業許可及備查業務。 4.督導辦理不動產租賃服務業許可及登記業務。 5.督導辦理消費爭議協調業務。 6.督導辦理不動產成交案件實際資訊申報及登錄業務。 7.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臺中市西區三民路1段158號臺中市政府地政局 |
聯絡E-Mail | ruoling@taichung.gov.tw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符合前項資格條件且有意願者,請提供線上調閱履歷功能,於110年1月29日前以線上履歷應徵,至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https://web3.dgpa.gov.tw/want03front/AP/WANTF00001.ASPX?uid=33線上應徵本職缺,並確認個人資料校對網站已維護完整履歷資料),逾期不受理。 聯絡電話:04-22170567 ※附註: (一)書面審查合格者,擇優面試,時間另行通知。資格不符、未獲遴用者恕不通知。 (二)本次徵才除正取名額外,得增列候補人員2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3個月內有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