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徵才機關 | 海洋委員會海巡署艦隊分署 (機關職缺統計) |
| 人員區分 | 約僱人員 |
| 官職等 | 約僱 |
| 職稱 | 約僱職務代理人 |
| 職系 | 無 |
| 名額 | 1 |
| 性別 | 不拘 |
| 工作地點 | 23-新北市 |
| 有效期間 | 2026-03-13~2026-03-20 |
| 資格條件 | 符合下列資格條件之一: (一)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畢業,土木、水利、建築相關學系畢業尤佳。 (二)高級中等學校或職業學校畢業,並具有與擬任工作性質相當之訓練6個月以上或2年以上之經驗者。 (三)具電腦、文書處理能力。 (四)具營建、工程實務業務經驗尤佳。 |
| 工作項目 | 辦理後勤相關業務及臨時交辦事項。 |
| 工作地址 | 海洋委員會海巡署艦隊分署(新北市淡水區中正路一段63巷20號) |
| 聯絡E-Mail | t1082@cga.gov.tw |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檢具相關文件:請檢具個人履歷表、身分證正反面影本、相關專業證照及證書、最高學歷證明、退伍令影本。 (二)請於115年3月20日(星期五)前將上述資料逕寄新北市淡水區中正路一段63巷20號3樓人事室王先生收,或上網報名並上 傳相關履歷資料;請自行斟酌上述資料準備時間,資料不齊或逾期報名者均不予受理。 (三)本分署得視報名甄選人員學經歷及專長等資格條件,擇優通知面試,未獲遴用者恕不再另行通知。 (四)月酬薪點:參照「行政院與所屬中央及地方各機關約僱人員僱用辦法」、「約僱人員報酬標準表」及行政院所訂薪點折合率支薪(五等280薪點,折合新台幣38,948元)。 (五)備取人員造列候用名冊(依面試總成績排定排名順序),自甄選結果確認之翌日起算3個月為限。 (六)經錄取通知進用人員應在指定之日期完成報到簽約手續,否則以棄權論。 (七)簽約手續分二階段進行,完成第一階段試用簽約手續後,試用3個月,經考核不適任者,即予解約;經考核合格者,完成第二 階段簽約手續後,繼續僱用。 聯絡人:王先生,電話:02-28053990轉分機36270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