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政府消防局 徵求 辦事員~2026-01-05

徵才機關 臺北市政府消防局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一般人員
官職等 委任第3職等至委任第5職等
職稱 辦事員
職系 綜合行政 (職系職缺統計)
名額 1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10-臺北市
有效期間 2025-12-30~2026-01-05
資格條件 1、委任第3職等至委任第5職等。
2、國內外大專以上學校畢業,具綜合行政職系任用資格者。
3、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之一者,且未受過懲戒處分。
工作項目 1、現金、票據、收據、有價證券之收付及保管。
2、收支傳票之登帳、結帳及對帳。
3、出納業務報表、各項費款調查。
4、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1號(臺北市政府消防局)
聯絡E-Mail ch5300@gov.taipei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為配合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推動人事業務無紙化,本職缺應徵作業採線上方式,說明如下:
1、線上應徵:請於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頁,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點選【應徵職缺】依序進行本職缺應徵並完成授權取得履歷資料。
2、本職缺列共候補2名,候補期間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3、初審資格條件符合者,擇優通知面談,不符合者或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
4、本職缺預定於115年1月16日出缺。
5、如有任何問題請洽(02)27297668轉分機6713人事室李科員,業務問題請洽秘書室陳股長(分機60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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