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徵才機關 | 宜蘭縣壯圍鄉公所 (機關職缺統計) |
| 人員區分 | 代理教師 |
| 官職等 | |
| 職稱 | 代理教師 |
| 職系 | 無 |
| 名額 | 1 |
| 性別 | 不拘 |
| 工作地點 | 26-宜蘭縣 |
| 有效期間 | 2026-01-02~2026-01-12 |
| 資格條件 | (一)具中華民國國籍者, 無下列情事者 (1)教師法第 14 條各款。 (2)教育人員任用條例第 31 條各款及第 33 條。 (3)教保服務人員條例第 12 條、第 13 條、第 14 條第 1 項各款。 (4)幼兒教育及照顧法第 23 條、第 24 條、第 25 條第 1 項各款。 (二) 應於任職前兩年內或於錄取後 3 個月內接受基本救命術訓練 8 小時以上且提供任職前 2 年或任職後 3 個月內安全教育相關課程 3 小時以上時數證明文件。 (三) 大學以上學校畢業(幼兒教育、幼兒保育相關學院、系、所、學位學程、科畢業或其它系所畢業)。 |
| 工作項目 | 教學、保育、環境衛生和主管交辦事項等。 |
| 工作地址 | 宜蘭縣壯圍鄉立幼兒園(宜蘭縣壯圍鄉永美路一段180號) |
| 聯絡E-Mail | |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1.有意願者請參考相關附件資料「宜蘭縣壯圍鄉立幼兒園 114 學年度第 2 學期代理教師甄選簡章」。 2.報名方式: (1)採現場親自報名或通訊報名或委託代理報名。 (2)現場或通訊報名郵寄地址:宜蘭縣壯圍鄉永美路一段180號(宜蘭縣壯圍鄉立幼兒園) 電話:03-9304246 3.代理教師聘期:自實際到職日起日起至 116年7 月31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