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徵才機關 | 臺北市政府文化局 (機關職缺統計) |
| 人員區分 | 工友 |
| 官職等 | |
| 職稱 | 工友 |
| 職系 | 無 |
| 名額 | 1 |
| 性別 | 不拘 |
| 工作地點 | 10-臺北市 |
| 有效期間 | 2026-02-24~2026-03-03 |
| 資格條件 | (一)需為臺北市政府所屬各機關學校現職技工、工友或駕駛,並符合下列資格條件: 1、國內高中或高職以上學校畢業。 2、國民中等學校畢業,並具有與擬任工作性質相當訓練六個月以上或二年以上之經驗者。 (二)無曾服公務有貪污行為,經有罪判決確定或通緝有案尚未結案之情形。 (三)原經臺北市政府專案核准新僱之專案技工及專案工友(含原專案核准新僱之專業技工及專業工友),不得報名參加本案調僱甄選作業。 |
| 工作項目 | (一)本局幕僚科室登記桌。 (二)協助本局幕僚科室行政庶務。 (三)支援本局檔案管理作業。 (四)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 工作地址 | 110204 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4樓東北區 |
| 聯絡E-Mail | aq2363@gov.taipei |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請將本府所屬各機關學校職工調僱意願表由當事人親自簽章後,併同證明文件、履歷表等資料,以逕送或掛號方式(以郵戳為憑),信封上並註明「應徵事務工友職務(預估缺)」,於報名截止日前送達臺北市政府文化局人事室顏宏任收(11008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西北區4樓臺北市政府文化局人事室)。 (二)聯絡方式:人事室 顏先生 02-27208889分機3591(業務部分請洽秘書室 蘇小姐 02-27208889分機358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