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徵才機關 | 國防部 (機關職缺統計) |
| 人員區分 | 聘用人員 |
| 官職等 | |
| 職稱 | 聘二等 |
| 職系 | 無 |
| 名額 | 1 |
| 性別 | 不拘 |
| 工作地點 | 10-臺北市 |
| 有效期間 | 2026-03-27~2026-04-24 |
| 資格條件 | 一、甄選對象:合於考選資格之民間人士及現役人員;具中華民國國籍,且無外國國籍,並在國內設有戶籍者,且具備下列資格者,得參加甄選(報名人員需役畢或有免服兵役證明文件、現役或國軍其他單位聘雇人員須於錄取報到截止日前完成退伍或離職手續)。 二、招考學歷及經歷基準如次: 1、教育部承認之國內、外大專院校學歷。 2、具二年以上與職位相當之工作經驗或具相關證照者。 3、具專業3年以上文書處理經驗為佳。 4、完成檔管局109年修頒文書檔案管理專業分級培訓計畫有關檔案管理人員線上課程計34堂課並取得合格證照者優先入取;熟悉電腦文書處理工作或具備公文寫作能力者次之。 三、迴避進用之人員: 1、進用單位主官、副主官,對於配偶與三親等以內血親、姻親及共同生活之家屬,不得在其單位進用,或進用為直接隸屬機關(機構、部隊、學校、單位)之長官。 2、進用單位各級主管長官,對於配偶與三親等以內血親、姻親及共同生活之家屬,不得在其主管單位進用。 3、有權核定(核轉)進用之主官、副主官,對於配偶與三親等以內血親、姻親及共同生活之家屬,不得在其核定進用單位進用。 |
| 工作項目 | 1.與下列有關之重要任務: (1)檔案點收、編目及送庫作業。 (2)檔案調卷作業。 (3)檔案目錄彙送作業。 (4)檔案清理銷毀作業。 (5)檔案清查及鑑定作業。 (6)協助辦理檔案密等變更及註銷作業。 (7)協助辦理民人申請應用史政檔案作業。 (8)檔案分類號與保存年限區分表修訂管制。 2.其他檔案相關工作事項,另訂於業務職掌表。 |
| 工作地址 | 臺北市中山區北安路409號(國防部訓練參謀次長室) |
| 聯絡E-Mail | jbd_01@mail.mil.tw |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訓練參謀次長室承辦人鄒佳玲中校,自動電話:02-8509972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