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徵才機關 | 臺南市政府財政稅務局 (機關職缺統計) |
| 人員區分 | 聘用人員 |
| 官職等 | 約用4等1階250薪點(34,775元) |
| 職稱 | 約用人員 |
| 職系 | 無 |
| 名額 | 1 |
| 性別 | 不拘 |
| 工作地點 | 72-臺南市 |
| 有效期間 | 2026-02-13~2026-02-26 |
| 資格條件 | 需具以下資格 (一)兼具下列資格條件: 1.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畢業或高級中等學校畢業,並具有與擬任工作性質相當之訓練三個月以上或一年以上之經驗者。 2.需備小自客駕駛執照。 3.嫻熟各項電腦操作。 (二)無公務人員任用法迴避任用、不得任用之情事。 |
| 工作項目 | 本局菸酒管理科約用人員,約用4等1階250薪點(34,775元) 工作內容: (一)查緝案件資料登記及處理。 (二)查緝設備物品使用維護管理。 (三)相關查緝機關工作協調事宜。 (四)查緝查扣物之處理。 (五)辦公室清潔維護及其他交辦事項 工作期間:自實際到職日起至115年12月31日止(錄取者先予試用3個月,期滿考核及格續僱至115年底)。116年是否繼續僱用,須視115年考核結果與116年預算經費來源情形決定。 必備資料: (一)應檢具證件:(請於影本右下角親自「簽名蓋章」,並註明「與正本相符」。) 1.簡歷表(請至臺南市政府全球資訊網/市府動態/徵才公告網頁,下載填寫)。 2.最高學歷證書影本。 3.相關工作經驗證明文件影本。 4.英文檢定證明影本(無則免附)。 5.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註明僅供查驗身分用)。 6.小自客駕駛執照影本。 (二)意者採線上報名,請於115年2月26日前備齊上述資料,請將您的簡歷表及相關證明文件掃描電子檔email至承辦人信箱,主旨請敘明應徵「菸酒管理科約用人員」(請務必以電話確認是否依限寄達),以完成報名程序。未依限完成報名或證件檢具不齊者,不予受理。 (三)經審查符合資格條件者,將擇優通知面試,資格不符或未獲遴用,恕不通知及函復,若無適當人選,得予從缺。 (四)為落實低碳城市願景,參加面試時請善加利用大眾運輸交通工具。 |
| 工作地址 | 工作地點 本局 地址:臺南市中西區忠義路一段96號 |
| 聯絡E-Mail | a0137@mail.tainan.gov.tw |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聯絡人 張小姐 聯絡電話 06-2160216分機1255 電子郵件 a0137@mail.tainan.gov.tw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