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臺東地方法院 徵求 儲備約聘司法事務官職務代理人~2026-03-04

徵才機關 臺灣臺東地方法院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聘用人員
官職等
職稱 儲備約聘司法事務官職務代理人
職系
名額 1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95-臺東縣
有效期間 2026-02-13~2026-03-04
資格條件 中華民國國民,未具雙重國籍,未在中國大陸設有戶籍、領用中國大陸護照、身分證、定居證或居住證,且非大陸地區人民來臺定居設籍未滿 10 年之人員;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 條、第27 條、第28 條及公務人員考試法第12 條所列應迴避任用或不得擔任公務人員各款情事,並具有下列資格之ㄧ者:
(一) 公(私)立大學(含學院)或符合教育部採認規定之國外獨立學院以上法律相關系(所、組)畢業者(含雙主修,不含輔系)。
(二) 具公務人員特種考試司法人員考試司法事務官類科或高等考試三級考試法制類科及格,領有考試及格證書者。
(三) 具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律師考試及格並完成職前訓練,領有律師證書者。
工作項目 代理司法事務官工作。
工作地址 臺東縣臺東市博愛路128號,臺灣臺東地方法院。
聯絡E-Mail wind2525@judicial.gov.tw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089)310130轉1021沈科員
簡章資料及報名表,請至司法院或本院官網徵人啟事下載。
請以本院報名表格式送件,不符者,恕不接受報名。
報名時間:自公告日起至115年3月4日(星期三)止。(以郵戳為憑,逾期不予受理)
錄取名額:視成績擇優儲備若干名,列入候用名冊,候用資格自榜示日起至下次辦理同類型甄選放榜之日前。另甄選結果,本院認無適合人選時得從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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