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當黨產處理委員會 徵求 聘用人員~2026-02-13

徵才機關 不當黨產處理委員會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聘用人員
官職等
職稱 聘用人員
職系
名額 1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10-臺北市
有效期間 2026-02-10~2026-02-13
資格條件 (一)學歷:國內外大學相關系所。
(二)經歷(以下擇一): 1.具有與擬任工作有關之工作經驗五年以上者。2.具有與擬任工作性質程度相當之影像、設計、企畫,或行政等實績者。
(三)專長:1. 具備整理相關文史檔案之能力。2.轉譯本會相關研究資料之策劃與製作能力。3.具備推廣本會業務之活動專案規劃與聯繫溝通能力。
(四)其他規定:本職缺為424薪點,折合月薪新台幣58,978元。
工作項目 1.受理政黨、附隨組織及其受託管理人之財產申報業務。
2.調查政黨、附隨組織及其受託管理人之財產申報業務。
3.主動調查政黨、附隨組織及其受託管理人財產來源、取得方式、取得日期、變動情形及對價等業務。
4.辦理不當取得財產禁止處分備查業務。
5.辦理禁止處分之復查業務。
6.辦理處分之聽證、製作處分書業務。
7.辦理強制執行移送業務。
8.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臺北市中山區松江路85巷9號5、6樓
聯絡E-Mail hhmao@ey.gov.tw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1.配合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推動人事業務無紙化,本職缺應徵作業採線上方式辦理。請應徵者於本頁下方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不須具有公務人員任用資格職缺應徵平臺】,並確認「履歷填寫」內容無誤,另請上傳照片及最高學歷畢業證書等資料影本,並點選【應徵職缺】依序進行本職缺應徵及完成授權取得履歷資料。
2.本職缺係本會調查一組聘用副研究員職缺。初審合格者,必要時,得擇優通知面試(不合格者或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不退件),檢送之應徵資料僅做本次使用,並將於甄選結束後銷毀),如有疑問,請洽(02)33567015毛小姐。
3.本次職缺備取人員將視本會後續用人需求,於3個月內遞補遴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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