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部 徵求 約僱人員(職務代理人)~2025-04-07

徵才機關 經濟部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約僱人員
官職等
職稱 約僱人員(職務代理人)
職系
名額 1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10-臺北市
有效期間 2025-03-28~2025-04-07
資格條件 ●資格條件:
需持有身心障礙證明,並具下列資格條件之一者:
一、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畢業者。
二、高級中等學校畢業,並具有與擬任工作性質相當之訓練或6個月以上工作經驗者。

●僱用期間:
一、自報到日起至114年公務人員初等考試增額錄取人員分配報到前1日止,僱用期滿或職務代理原因消滅時應無條件解僱。
二、自錄取人員實際到職日起試用1個月,試用期滿視工作表現決定僱用與否。

●⽉⽀報酬:新臺幣31,050元(230薪點,每點折合新臺幣135元)。
工作項目 一、辦理收發文及行政支援工作。
二、辦理國外投資事後申報案件之審核及後續追蹤管理。
三、對外投資審科審核案件所需資料維護(如:產業發展署產業創新平台計畫等所需資訊)。
四、其他綜合性業務。
工作地址 經濟部投資審議司(臺北市中正區羅斯福路一段7號5、8樓)
聯絡E-Mail lhchen7@moea.gov.tw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一、請有意報名者至【經濟部人事服務網】網⾴下⽅(https://service.moea.gov.tw/EE320/)「外補職缺公告」點選報名(本職缺報名專頁網址:https://service.moea.gov.tw/EE320/PSNV/PSNVN100Q.aspx?CALLER=INDEX&Param=516301BD7770949593E23BCE24135CA5),並填寫「經濟部新進聘(僱)用人員甄選報名表」,於簽名後掃描上傳至系統,以完成報名作業。
(一)點選【我要報名】按鈕以網頁線上報名⽅式詳實填寫相關報名資料。
(二)報名應檢附文件之注意事項如下:
1.於本職缺公告網頁下載「經濟部新進聘(僱) ⽤⼈員甄選報名表」,依式填寫並簽名確認填報資料無誤後再掃描上傳至系統。
2.檢附報名資格證明文件影本如下【上傳系統文件如超過20⾴,應於報名截⽌期限前以紙本寄送相關資料】:
(1)最⾼學歷畢業證書(國外學歷證件須經我國駐外使領館、代表處、辦事處或其他外交部授權機構驗證),未提供證明者,以資格條件不符合,無法參加甄選處理(本部不另⾏通知補件)。
(2)身心障礙證明,未提供證明者,以資格條件不符合,無法參加甄選處理(本部不另⾏通知補件)。
(3)與擬任⼯作有關之⼯作經歷證明〔如服務證明、在職證明、離職證明或勞保投保資料等〕。
(三)採紙本⽅式寄送報名表及佐證資料者,應同時完成線上報名作業,並注意以下訊息:
1.請於114年4⽉7⽇ (星期一)【報名截⽌期限】前,將報名應檢附文件逕寄: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經濟部⼈事處第2科陳⼩姐收【信封請務必註明「應徵投資審議司書記A630110職代」】。
2.為保障應徵者權益,請以限時掛號郵寄,以郵戳為憑,逾期視同放棄,恕不退件。
3.為利確認紙本報名表件送達資訊,請務必完成線上報名事宜。
二、初審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談,不合格者或未獲錄取者恕不另⾏通知;另本職缺得視成績酌增候補名額2名,候補期間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三、聯絡人:陳小姐 02-23212200#88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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