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財政部賦稅署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聘用人員 |
官職等 | 6等 |
職稱 | 約聘人員(職務代理人) |
職系 | 無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10-臺北市 |
有效期間 | 2023-07-07~2023-07-10 |
資格條件 | 1.國內外大學以上畢業。 2.嫻熟電腦文書處理技能,具實際公務工作經驗尤佳。 3.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及第28條第1項各款規定情形之一者。 4.具主動積極及熱忱服務之態度。 5.具身心障礙者(領有身心障礙手冊)尤佳。 |
工作項目 | 1. 辦理稅務行政相關業務。 2.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本署(臺北市文山區羅斯福路6段142巷1號)。 ※捷運淡水-新店線景美站3號出口往左步行至全國加油站巷口,沿羅斯福路6段142巷前行約300公尺即達。 |
聯絡E-Mail | wechuang@mail.mof.gov.tw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報名方式(採線上報名):請於本公告有效期限截止日前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完成線上報名作業(請更新履歷資料、填寫自傳及完成授權同意本機關調閱完整履歷),並將下列證明文件依序掃描合併為單一PDF檔後上傳: (一) 公務人員簡式履歷表(需附照片及自傳,工作經驗請敘明歷任工作單位、簡要工作內容及任職起訖;務請提供手機號碼,俾利聯繫)。 (二) 最高學歷證件影本。 (三) 工作經驗證明影本。 (四) 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五) 其他相關證明文件(如身心障礙手冊、英語檢定等)。 二、經審查符合資格者擇優通知參加甄試,不符資格者,恕不另行通知,敬請見諒。 三、本職缺係代理育嬰留職停薪人員,工作期間自實際聘用日起至育嬰留職停薪人員復職前一日止,期滿應無條件解聘,且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補償,錄取人員每月以280薪點支給報酬(約新臺幣36,316元,另須負擔勞、健保及勞工退休金等自付費用)。 四、聯絡電話:請洽(02)2322-8112黃小姐wechuang@mail.mof.gov.tw。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