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彰化縣政府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其他人員 |
官職等 | 無 |
職稱 | 臨時人員 |
職系 | 無 |
名額 | 正取1名(備取2名)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50-彰化縣 |
有效期間 | 2023-07-17~2023-07-21 |
資格條件 | (一)符合高中、高職(含)以上畢業。 (二)有下列各款情事之一者,不得參加: 1.動員勘亂時期終止後,曾犯內亂、外患罪,經判刑確定者,或通緝有案尚未結案者。 2.曾服公務有貪污行為,經判刑確定者,或通緝有案尚未結案者。 3.禠奪公權尚未復權者。 4.受監護宣告,尚未撤銷者。 5.曾犯煙毒罪或違反麻醉藥品之管理,經判刑確定者,或通緝有案尚未結案者。 |
工作項目 | (一)辦理公務預算付款憑單憑證整理與歸檔。 (二)開立歲出類現金轉帳傳票。 (三)輪值公文交換櫃辦理交換公文事宜。 (四)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彰化縣彰化市中山路2段416號 |
聯絡E-Mail |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甄選方式:資格審查及口試。 (二)甄選日期及地點:書面審查資格合格者,將擇優另行電話通知面試,不符合者不通知亦不退件。 (三)報名時間及地點:時間:民國112年7月17日起至112年7月21日上午9時至12時,下午1時至5時止,逾時不候;郵寄申請者以郵戳為憑。地點:彰化縣政府主計處審核科(彰化縣彰化市中山路2段416號)。 (四)報名方式:以現場親自報名或郵寄報名為準,通訊報名概不受理。於繳交下列證件並通過資格審查即完成報名程序。 (五)報名應檢附資料:1簡式履歷表(5份,含自傳)。2國民身分證(影本)。3.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 (六)應試應攜帶證件:國民身分證正本 (七)錄取方式:備取人員2名,列冊候用期間為3個月,自甄選結果公告之翌日起算。 (八)錄取公佈:依甄選結果於本府網頁公告甄選錄取名單。 (九)聯絡人及電話:彰化縣政府主計處審核科 温小姐(聯絡電話:04-7532018) (十)其他:1僱用期間及待遇:僱用期間依契約規定辦理,待遇薪資每月薪資/2萬7,000元計酬。2本簡章如有未盡事宜,悉依相關法令規定辦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