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關務署臺北關 徵求 約僱人員~2023-08-06

徵才機關 財政部關務署臺北關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約僱人員
官職等 其他
職稱 約僱人員
職系
名額 2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33-桃園市
有效期間 2023-07-20~2023-08-06
資格條件 (一) 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畢業者。
(二) 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第1項及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所定不得任用之情事。
(三) 配合國際機場航班,需按班表值勤(夜間值勤、早晚班輪值、跨夜輪班、彈性調整上下班時間)及輪休,健康狀況佳、體能良好者為宜。
(四) 個性主動積極、對工作有熱誠、認真細心。
工作項目 巡緝相關業務:(一) 機動巡倉。(二)貨棧重點駐守。(三)其他長官交辦事項。
※預定班表:早班08:30-20:30、晚班20:30-次日08:30、休、休,採4班制輪值方式。
工作地址 本關所屬辦公處所(本關通關大樓地址:桃園市大園區航勤北路21號) 。
聯絡E-Mail 009303@customs.gov.tw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一) 受理期限及方式:自112年7月20日至112年8月6日止,以掛號郵寄方式(郵戳日期為憑)或親送,逾期、證件不齊或未載明聯絡方式者恕不予受理。
(二) 應備證件:1.甄選資料表(請自「臺北關外部網路」「最新消息」下載,並請貼照片、載明聯絡資料及E-mail)。2.最高學歷證件影本。3.身分證正反面影本。4.其他相關證明文件(男性含退伍令或免役證明)。5.原住民身分或身心障礙手冊證明文件。※上開文件,請以A4紙張依序裝訂,並於錄取後繳驗正本,如有偽造、變造、假借、冒用等情事,一經查明,撤銷錄取資格。※甄選資料表務必寄送紙本,信封封面請註明『應徵豬瘟查緝專案約僱人員』。
(三) 第一階段書面審查後,將通知書面審查合格者參加第二階段口試,資格不合或未獲錄取者恕不退件或通知。
(四) 僱用期間:自報到日起至113年12月31日止。※僱用期滿、112年度考核未獲續僱或僱用原因消失時,應無條件離職,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救助。
(五) 待遇:依「約僱人員報酬標準表」280薪點,36,316元;其他勞、健保等均依相關規定辦理。
(六) 寄送地址:33758桃園市大園區航勤北路21號(人事室)電話:03-3834265轉546,謝小姐。
備註:本次公開甄選,未獲通知口試或錄取之應徵者,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請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作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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