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桃園市桃園區戶政事務所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約僱人員 |
官職等 | 約僱五等280薪點 |
職稱 | 約僱職務代理人 |
職系 | 無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33-桃園市 |
有效期間 | 2023-07-12~2023-07-19 |
資格條件 | 1、國內大學以上學校畢業 2、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第28條不得任用情事之一者 |
工作項目 | 1、戶籍登記綜合受理等戶政相關業務。2、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桃園市桃園區國豐三街123號 |
聯絡E-Mail |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意者請檢附以下證件並依序排放(A4紙張裝訂):1、公務人員簡歷表(附照片及自傳,末頁請簽名) 2、最高學歷證件影本(請註記影本與正本無訛並簽名) 3、身分證正、反面影本4、經歷證件影本,於112年7月19日前寄達桃園市桃園區國豐三街123號人事收(逾期或證件不齊者視同放棄),並請於信封上註明應徵侍親留職停薪約僱職務代理人職缺及白天聯絡電話。符合資格條件者擇優通知面試,資格條件不符或未獲錄取者不另行通知及退件。二、本案職務係侍親留職停薪之約僱職務代理,僱用期間自報到日至113年1月15日止,期滿即應無條件解僱,若僱用期間當事人提前復職,應即自是日解僱,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救助或留用。三、本項甄選得列候補1名,候補期間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如應徵人員均不適當時,得予從缺。四、聯絡電話:03-3608880分機207人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