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市政府警察局 徵求 約僱職務代理人~2025-05-09

徵才機關 臺中市政府警察局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約僱人員
官職等
職稱 約僱職務代理人
職系
名額 1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42-臺中市
有效期間 2025-05-05~2025-05-09
資格條件 1. 高中以上畢業,熟悉個人電腦及office系統。
2. 基本公文撰寫能力。
3. 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28條,且無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應迴避任用情事。
工作項目 1.歸檔公文點收、立案編目、整理檢調及檔案管理計畫之擬定、推動執行及管考追蹤。
2.辦理市政府檔案管理督導考評作業及審核二級機關檔案銷毀目錄。
3.市府年度檔案管理調查,市府/檔管局相關綜合業務簽辦。
4.檔案目錄彙送、永久檔案清(查)理、鑑定及移轉。
5.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臺中市潭子區豐興路1段500號
聯絡E-Mail s410292@tcpb.gov.tw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1. 本甄選一律採通信報名,請檢附履歷表(如附件,詳細填寫、註明日、夜間聯絡電話)、最高學歷證件影本及簡要自傳,上述資料未備齊者,不予受理。
2. 上述資料請於114年5月9日下午5時前郵寄履歷資料至427003臺中市潭子區豐興路1段500號臺中市政府警察局秘書室(以郵戳為憑,逾期恕不受理,並請於信封加註「應徵約僱人員」)。
3. 報名人員所檢附文件影本,如有偽造、變造、假借、冒用等情事,一經查明,已錄取者,撤銷錄取資格。
4. 如對本公告內容尚有疑義,請於上班時間洽詢本局秘書室,電話:(04)23289100#2988張先生(上班時間: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00至12:00,下午1:00至5:00)。
5. 所送相關資料經初審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試(時間及地點以電話通知),不合格或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亦不退件。
6. 本次公開甄選除正選1名外,得視成績增列候補名額2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2個月內有效。
7. 任用期間: 暫定114年5月19日起至114年12月31日止(視該缺回任情形增加、減少時間)。

View details » Back to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