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翡翠水庫管理局 徵求 聘用職務代理人~2025-05-06

徵才機關 臺北翡翠水庫管理局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其他人員
官職等 6等
職稱 聘用職務代理人
職系
名額 1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23-新北市
有效期間 2025-04-29~2025-05-06
資格條件 (一) 國內外大學以上學校畢業,土木工程、水利工程、環境工程、水土保持、電機工程相關科系尤佳。
(二) 具電腦文書處理能力。
(三) 對工作熱忱負責、主動積極、品行端正、無不良紀錄。
工作項目 (一) 辦理水庫操作運轉資料之統計、分析、研究及報表。
(二) 辦理翡翠水庫智慧決策支援資訊系統維護管理。
(三) 辦理水庫操作相關機關之聯合運作及協調。
(四)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新北市新店區新烏路3段43號
聯絡E-Mail vy6469@gov.taipei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一) 應備表件:公務人員履歷表(簡式)、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二) 採通訊報名方式者,並請於報名信封上註明「應徵操作科約聘人員」及白天的聯絡電話或手機,意者請於114年5月6日前(以郵戳為憑,逾期不受理)將相關表件以掛號郵寄至臺北翡翠水庫管理局人事室徐先生收(新北市新店區新烏路3段43號);或請寄送前開應備表件電子檔至email: vy6469@gov.taipei (徐先生收,主旨請註明應徵操作科約聘人員);或請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點選「我要應徵」(應徵者需同意開放履歷給徵才機關調閱)。以上資料若提供不實或遺漏,概由當事人負責。
(三) 書面審查符合資格條件者,擇優通知甄試,不合格者或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及退件。
(四) 本次公開甄選正取1名,得視成績增列候補1至2名,期限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五) 如在原任機關尚有服務義務者,請勿報名。
(六) 本案僱用期間:自實際進用日起至114年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錄取人員分發報到前一日止(預計至114年10月)。
(七) 工作待遇:依聘用人員聘用條例所訂之規定支薪比照6等280薪點(新臺幣38,948元)。
(八) 聯絡電話02-26664950,聯絡人:徐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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