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宜蘭縣宜蘭地政事務所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一般人員 |
官職等 | 4等 |
職稱 | 約僱職務代理人 |
職系 | 無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26-宜蘭縣 |
有效期間 | 2025-05-01~2025-05-12 |
資格條件 | 具下列資格之一: 1.專科以上學校畢業。 2.高級中等學校畢業,並具有與擬任工作性質相當之訓練3個月或1年以上經驗者。 |
工作項目 | 土地複丈測量業務、建物測量案件及機動調派支援各項測量工作。 |
工作地址 | 宜蘭縣宜蘭巿泰山路66號 |
聯絡E-Mail | ila40@mail.e-land.gov.tw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1.意者請檢附身分證正反面影本、公務人員簡式履歷表(含簡要自述,末頁簽名)、最高學歷證件、工作經歷證明書、專業證照(無者免附)等相關證件影本各1份,並於信封上註明「應徵約僱職務代理人」及白天連絡電話,於114年5月12日前逕寄(以郵戳為憑)或同日下午5時前親送至「宜蘭縣宜蘭地政事務所人事室收」,逾期不予受理。 2.資格符合者通知面試,不合者恕不通知及退件,面試後,本所從應徵人員中擇優錄取,若應徵人員均不適當時,得予從缺。本項甄選得視需要增列候補人員1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翌日起5個月內,並得依序遞補原公開甄選職缺或職務列等相同、性質相近之職缺。 3.月酬標準:約僱四等,3 萬4,775 元/月。 4.僱用期限:自錄取人員實際到職日起至114年特種考試地方政府公務人員考試錄取人員分配報到前1日止(預估約115年3月),僱用期滿應即無條件解僱,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救助。 5.聯絡電話:03-9324140分機603,聯絡人:吳小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