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永和區公所 徵求 約僱人員(職務代理人-約僱4等250薪點)~2023-07-10

徵才機關 新北市永和區公所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其他人員
官職等 約僱4等250薪點
職稱 約僱人員(職務代理人-約僱4等250薪點)
職系
名額 1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23-新北市
有效期間 2023-07-03~2023-07-10
資格條件 1.大學以上,土木工程、建築工程、環境工程、水利工程等相關科系畢業尤佳。2.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及第28條各款之一情事者。
工作項目 1.辦理道路路面暨附屬設施維護管理。2.其他臨時交辦事項。【一、月支報酬:約僱4等250薪點[新台幣32,425元,須扣繳勞(健)保及勞工退休金等自付費用】。【二、僱用期間:自到職日起至112年地特4等錄取人員報到日前一日止(預計為113年3月),惟僱用期滿、僱用原因提前消滅,即無條件解僱】。
工作地址 234新北市永和區竹林路200號(工務課)。
聯絡E-Mail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1.有意應徵者請檢附:甄選報名表(須詳述自傳及親自簽名)、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身分證正(反)面影本及(以上均為A4格式),於公告期間截止日前(以郵戳為憑)逕寄新北市永和區竹林路200號4樓人事室(請於信封封面註明應徵工務課約僱4等職務代理人)。
2.初審合格者,擇優通知甄選(未獲通知甄選或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如需退回原件請附回郵信封)甄選分二試辦理,第一試為「電腦中文輸入測驗」(每分鐘30字及格-含錯誤率計算),並以本所現有個人電腦作業環境windows10作業系統下之輸入法為主,第一試及格者即進行第二試「面試」。
3薪資:新臺幣3萬2,425元【含勞(健)保自付費用】。
4.本聯缺得增列候補人員1名,候補期間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5.本案聯絡電話:02-29282828-524潘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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