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苗栗縣銅鑼鄉公所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一般人員 |
官職等 | 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第7職等 |
職稱 | 課員 |
職系 | 綜合行政 (職系職缺統計)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35-苗栗縣 |
有效期間 | 2023-06-29~2023-07-04 |
資格條件 | (一)現任具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第7職等公務人員「綜合行政職系」任用資格。 (二)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規定及其他不得任用或限制轉調之情事。 |
工作項目 | 一、民防、防災業務。 二、社區關懷據點服務,社區發展業務。 三、鄉民團體意外保險業務。 四、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苗栗縣銅鑼鄉銅鑼村永樂路15號(苗栗縣銅鑼鄉公所) |
聯絡E-Mail | chi560902@gmail.com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ㄧ)報名方式: 本職缺應徵採線上作業方式,請於112年7月4日前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後(須填寫簡要自述及上傳照片),將現職派令、考試及格證書、最高學歷證件、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獎懲、歷年銓敘部銓審函(或具有甄審職務職系調任資格之銓敘部證明文件)、其他等相關資料(附件請先合併成一份PDF檔,檔案大小不可超過10M)上傳該系統,資料不齊全者,恕不受理,亦不另行通知補件,如有偽造則取消疵資格並依法究辦。 (二)報名人員經資格審查合格者,本所得擇優面試,面試時間另行電話通知,視甄選情形增列候補人員2名,於正取人員未報到或放棄報到,由備取人員遞補,候補期間為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三個月。惟應徵人員均不適當時,得予從缺。另報名參加甄選未獲錄取者,不另行通知及退件。 (三)連絡電話:銅鑼鄉公所人事室徐主任037-982130分機2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