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農業部漁業署漁業廣播電臺 |
人員區分 | 一般人員 |
官職等 | 委任第4職等至委任第5職等 |
職稱 | 專員 |
職系 | 新聞傳播 (職系職缺統計)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82-高雄市 |
有效期間 | 2025-03-04~2025-03-14 |
資格條件 | 一、經教育部立案或認可之國內外大學以上畢業,具公務人員普通考試或相當等級考試及格,並具該職系任用資格之人員。 二、無特考特用、限制調任及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之ㄧ者。 三、具廣播節目主持與新聞採訪報導等相關經驗者尤佳。 |
工作項目 | 一、節目製播與新聞採訪。 二、節目推廣、跨媒體行銷及參訪業務等。 三、晚班、假日班、颱風班等播音班務輪值。 四、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高雄市前鎮區漁港北二路5號 |
聯絡E-Mail | chsliao7@mail.frs.gov.tw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請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網頁,點選「我要應徵」,持自然人憑證或健保卡登入後,完成應徵資料繕校及確認;並於報名截止日前,並將相關證明文件(含考試及格證書、最高學歷畢業證書、最近派令及銓敘審定函、最近3年考績通知書及獎懲等資料)完整上傳。未完整上傳前述附件資料者,將以資料不齊全,無法參加本次甄選作業(本臺不另行通知補件)。 二、經審查符合應徵資格者,擇優通知面試,甄試成績未達80分者不予錄取;資格不合、資料不全或通知甄試後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及退件。 三、本次徵才視成績酌增候補名額1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3個月,並以依序遞補原公開甄選職缺或相同、性質相近之職缺為限。 四、上傳「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文件,如有偽造、變造、假借、冒用等情事,經查明屬實,已錄取者,撤銷錄取資格;其有涉及刑事責任者,移送檢察機關辦理。 五、如有疑問,請洽(07)8415061轉107 廖人事管理員或轉150廣播科陳科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