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徵才機關 | 臺北市職能發展學院 (機關職缺統計) |
| 人員區分 | 聘用人員 |
| 官職等 | 360薪點,月支報酬新臺幣48,600元至392薪點,月支報酬新臺幣52,920元 |
| 職稱 | 聘用助理研究員 |
| 職系 | 無 |
| 名額 | 1 |
| 性別 | 不拘 |
| 工作地點 | 10-臺北市 |
| 有效期間 | 2025-03-04~2025-03-10 |
| 資格條件 | 1. 持有與汽車修護職類相關之甲級技術士證者。 2. 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畢業,得有副學士以上學位,曾受職業訓練師資訓練1年以上,並取得與汽車修護職類相同之乙級技術士證者。 3. 國內外專科學校畢業,得有副學士學位,並具有與汽車修護職類相關之專業或技術工作經驗2年以上,並取得與汽車修護職類相關之乙級技術士證者。 4. 高級中等學校畢業,受職業訓練師資訓練1年以上,並具有與汽車修護職類相關之專業或技術工作經驗2年以上,並取得與汽車修護職類相關之乙級技術士證者。 5. 高級中等學校畢業,並具有與汽車修護職類相關之專業或技術工作經驗4年以上,並取得與汽車修護職類相關之乙級技術士證者。 6. 國內外大學或獨立學院畢業,得有學士學位,並取得與汽車修護職類相關之乙級技術士證者。 7.持有與汽車修護職類相關之職業學校以上合格教師登記證書者。 |
| 工作項目 | 1.職能培育、職能進修之授課與輔導。 2.職能基準建構。 3.職涯發展研究與分析。 4.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 工作地址 | 111035臺北市士林區士東路301號 |
| 聯絡E-Mail | |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本次甄試簡章相關規定請至臺北市就業服務處網站首頁『最新消息』區查閱:網址http://eso.gov.taipei/,服務電話:(02)2308523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