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職能發展學院 徵求 聘用助理研究員~2025-03-10

徵才機關 臺北市職能發展學院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聘用人員
官職等 360薪點,月支報酬新臺幣48,600元至392薪點,月支報酬新臺幣52,920元
職稱 聘用助理研究員
職系
名額 1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10-臺北市
有效期間 2025-03-04~2025-03-10
資格條件 1. 持有與汽車修護職類相關之甲級技術士證者。
2. 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畢業,得有副學士以上學位,曾受職業訓練師資訓練1年以上,並取得與汽車修護職類相同之乙級技術士證者。
3. 國內外專科學校畢業,得有副學士學位,並具有與汽車修護職類相關之專業或技術工作經驗2年以上,並取得與汽車修護職類相關之乙級技術士證者。
4. 高級中等學校畢業,受職業訓練師資訓練1年以上,並具有與汽車修護職類相關之專業或技術工作經驗2年以上,並取得與汽車修護職類相關之乙級技術士證者。
5. 高級中等學校畢業,並具有與汽車修護職類相關之專業或技術工作經驗4年以上,並取得與汽車修護職類相關之乙級技術士證者。
6. 國內外大學或獨立學院畢業,得有學士學位,並取得與汽車修護職類相關之乙級技術士證者。
7.持有與汽車修護職類相關之職業學校以上合格教師登記證書者。
工作項目 1.職能培育、職能進修之授課與輔導。
2.職能基準建構。
3.職涯發展研究與分析。
4.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111035臺北市士林區士東路301號
聯絡E-Mail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本次甄試簡章相關規定請至臺北市就業服務處網站首頁『最新消息』區查閱:網址http://eso.gov.taipei/,服務電話:(02)23085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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