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法務部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其他人員 |
官職等 | |
職稱 | 約用人員 |
職系 | 無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10-臺北市 |
有效期間 | 2025-08-27~2025-09-15 |
資格條件 | 1. 國內外大學院校(含)以上畢業。法律、犯罪防治、公共行政、行政管理、教育、社會工作、財務會計等相關科系畢業或具毒品防制工作經驗者尤佳。 2. 具溝通協調、文書處理(word、excel等)、資料統計能力。 3. 具良好邏輯思考、法條理解及撰寫能力。 4. 須能配合業務調整。 5. 歡迎身心障礙身分者應徵。 |
工作項目 | 工作項目: 協助辦理本部毒品防制基金「毒品更生人社會復歸多元支持計畫」之行政業務,主要包括: 1. 辦理計畫函頒、審查、經費分配、撥款等業務。 2. 辦理民間團體計畫執行、進度控管、成果查核等業務。 3. 辦理申請計畫單據審核、修正、補正、成果彙整等核銷業務。 4. 辦理毒防基金更生保護計畫申請、經費撥付、執行成效、資料彙整等業務。 5.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待遇(詳見契約書): 1. 薪資:月薪新臺幣45,624元。(參照行政院暨所屬各級機關聘用人員注意事項-聘用人員比照分類職位公務人員俸點支給報酬標準表,七等一階薪點328點)。 2. 年終獎金依契約規定(依當年度在職時間比例計算)。 3. 勞資雙方權益義務,於勞動契約約定,契約未約定者,悉依勞動關係之法令辦理。 |
工作地址 | 法務部第二辦公室 (臺北市中正區貴陽街一段235號) |
聯絡E-Mail |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應徵文件: 一、必備文件: (一)應徵文件統一格式:請至下方下載附件使用,若連結失效,請洽承辦人(本公告最後)索取。 (二)最高學歷證書影本: 1.如係外國學歷,宜先經中華民國駐外館處驗證。未經此驗證者,本部得視需求,參照《大學辦理國外學歷採認辦法》辦理查證。若查證完成前甄選程序已結束,由應徵者自行承受風險。 2.如係中國大陸地區學歷,須通過學歷甄試或經中華民國教育部採認。 (三)身分證或工作許可證影本(僅供查驗身分用): 1.我國國民請提供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2.非本國籍人士,請提供居留證或工作許可證正反面影本。 二、補充文件:除上述項目外,應徵者得提供以下資料: 1.文書處理相關證照。 2.其他可說明勝任本職位之資料。 三、應徵文件格式,請見應徵文件統一格式之說明。 四、送件方式: (一)本案不接受線上投遞報名資料,前揭資料請於114年09月15日前,以紙本寄至本部保護司(臺北市中正區貴陽街一段235號5樓),並以郵戳為憑,逾期或線上投遞者均不予受理。 (二)郵件標題請註明為「應徵毒品防制基金「毒品更生人社會復歸多元支持計畫」約用人員」。 五、本職缺原公告徵才(114年8月7日至114年8月15日),因應徵人數未達預訂錄取名額,爰本部第二次公告職缺,原第一次公告已應徵人員資格文件保留,免再次寄送應徵文件。 聯絡方式: 對本次甄選如有問題,請洽:(02)2191-0189分機7330侯科長 (臺北市中正區貴陽街一段235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