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竹縣北埔鄉公所 徵求 約僱技士~2025-05-09

徵才機關 新竹縣北埔鄉公所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約僱人員
官職等 約僱5等280薪點(折合月薪資37,800元)
職稱 約僱技士
職系
名額 1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31-新竹縣
有效期間 2025-04-21~2025-05-09
資格條件 1. 國內外大學畢業。
2. 暗客語尤佳。
3. 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28條規定之不得任用情事者。
工作項目 (1)土木工程相關業務。(2)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新竹縣北埔鄉公所(新竹縣北埔鄉中山路20號)
聯絡E-Mail 10003667@hchg.gov.tw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1. 請於114年5月9日前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頁,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點選【應徵職缺】依序進行本職缺應徵並完成授權取得履歷資料(履歷資料內「簡要自述」欄位不得空白)。並請將最高學歷證件等證明文件資料掃描後上傳。
2. 初審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試,未獲通知面試或錄取之應徵者,恕不退還所寄送資料;另視成績酌增候補人員,候補期間3個月。
3. 紙本報名應寄送資料:公務人員履歷表(請詳實填寫工作經驗並附證明、註明白天連絡電話,並請親自簽名或蓋章)、最高學歷證件、相關工作經歷證明、及國民身分證正、反面等證件,以上證件均為影本並以A4規格紙張列印,資料若提供不實或有遺漏,致影響錄取或審查結果,當事人自行負責。
4. 本職缺待遇以約僱5等280薪點支薪,折合新台幣37,800元,工作期間預定自報到日起至114年高考考試分發錄取人員報到前一日止。
5. 寄送地址:31441新竹縣北埔鄉中山路20號 新竹縣北埔鄉公所人事室
6. 依「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及「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規定,各機關長官對於配偶、三親等以內血親、姻親及共同生活之家屬,不得在本機關任用、陞遷、調動及其他人事措施;有上開情形者,請勿應徵。
7. 聯絡人:建設課黃課長(03)5802204分機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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