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竹市政府 徵求 組員~2025-04-30

徵才機關 新竹市政府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主計人員
官職等 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職稱 組員
職系 會計審計 (職系職缺統計)
名額 1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30-新竹市
有效期間 2025-04-23~2025-04-30
資格條件 1.現職主計人員:具有主計機構人員設置管理條例第21條任用資格之現職主計人員。
2.非現職主計人員:具擬任職務任用資格之現職公務人員,並應具下列條件之一:
(1)曾任主計人員(包含占機關缺派在主計機構服務之人員)。
(2)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會計、統計學科系畢業或經會計、統計類考試及格者。
(3)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畢業,最近10年修習會計學、統計學或其他相關學科20學分以上, 並修習電腦相關學科60小時以上者。(需檢附相關學分、時數等證明)
上述人員須符合公務人員(含公營事業機構)任職期間,具有三年以上之考績(成)(含另予考績(成)) 者,其考績(成)須至少三分之一以上列甲等。
3.於報名收件截止日已無調任限制者。
4.熟諳預算編列、審核執行、政府採購法及主計相關法規。
5.熟諳EXCEL、WORD系統,並具協調溝通能力。
工作項目 辦理會計業務相關工作及其他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新竹市北區中正路122號
聯絡E-Mail 010334@ems.hccg.gov.tw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一、本職缺為新竹市議會會計室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組員。
二、報名方式:
本職缺應徵採線上作業,無須郵寄紙本資料。請確實至ecpa人事服務網/「公務人員個人資料服務網(MyData)核對個人資料正確性(主計總處核定之優秀主計人員須登錄於獎懲欄位,英語、日語、法語、德語、西語、原住民語或客語能力測驗合格並領有證書,須登錄於專長欄位;個人資料有錯誤或遺漏處,請先聯繫服務機關人事單位修正),並登打簡要自述。依本系統之職缺公告資料左下角「現職公務人員應徵作業說明」及步驟提示訊息,於公告期限內完成報名作業,並請同步使用應徵者履歷調閱功能。
三、報名上傳資料:
(一)「公務人員個人資料服務網(MyData)」資料有誤或未及更新之佐證文件檔案(無則免附)。
(二)經主計總處認證之專業訓練,時數將以1.5倍計算,請至「eBAS/主計人員人事應用系統/主計人員訓練管理資訊系統/訓練資訊公告區/個人訓練查詢/個人認證訓練紀錄」下載現職及同序列職務期間之訓練資料(最長可採計1090501-1140430),於報名時上傳PDF檔,其他無關專業訓練認證部分的資料,請勿檢送,以避免造成計算困擾。
(三)任現職未滿1年者,請檢附最後1次派令掃描檔。
四、就報名參加且符合本職缺遴選資格條件之基本選項、工作績效項下之「考績(成)」、「獎懲」、「重大殊榮」、「總處核定之優秀主計人員」及職務適任性項下之「語言能力」、「職務歷練」、與「職務訓練及進修」項目之分數,配合逐級陞遷之優先順序擇定參加面試序列,評選出積分較高5人以上(由用人單位視需求決定人數,但至少為5人)進行面試。
五、本次甄選除正取1名外,另視成績酌增候補名額(名額不逾職缺數2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翌日起5個月內,並以依序遞補原公開甄選職缺或本處暨所屬主計機構職務列等相同、性質相近之職缺為限。
六、應徵人員報名本職缺後,相關個人資料將以系統登載為依據,不全或有誤部分不予採計,相關資料如有偽造、變造、假借、冒用等情事,一經查明,已錄取者,撤銷錄取資格;其涉及刑事責任者,移送檢察機關辦理。
七、若有相關疑義,請電洽新竹市政府主計處承辦人蔡小姐(03-5216121分機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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