澎湖縣政府 徵求 課員~2025-10-23

徵才機關 澎湖縣政府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一般人員
官職等 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職稱 課員
職系 綜合行政 (職系職缺統計)
名額 1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88-澎湖縣
有效期間 2025-10-20~2025-10-23
資格條件 一、 資格條件:大學以上畢業,高考或相當等級以上訓練/考試及格,現(曾)敘合格實授薦任第六職等以上具有任用資格之公務員,收件截止日前無限制轉調情形者,並具有任用資格之公務人員。
二、 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28條不得任用及無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之一者。
三、 甄選方式:前列職缺視報名情形,依公務人員陞遷法規定辦理。
四、 本府及由本府統籌辦理甄審(選)相關事宜之所屬機關、學校人員請勿投件(人事、主計、政風人員除外)。
工作項目 1.辦理戶政相關業務。
2.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澎湖縣望安鄉戶政事務所(澎湖縣望安鄉東安村73號之5)
聯絡E-Mail fa71100@mail.penghu.gov.tw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一、請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頁-本職缺公告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確認內容無誤(請填寫自傳),點選【應徵職缺】依序進行本職缺應徵並完成授權同意開放履歷供徵才機關調閱。
二、另請於114年10月23日下午5時30分前將下列相關資料依序掃描成一份電子檔後完整上傳:最高學歷證明、考試及格證書、現職銓敘審定函、語言能力檢定測驗合格證件(此類證明無則免附)及附件下載「澎湖縣政府公開甄選職缺報名人員資料清冊(含切結書)」;未完整上傳上述附件資料或無填寫自傳者, 將視資料不齊全無法參加甄選(本府不另行通知補件)。
三、報名人員所檢附之文件影本,如有偽造、變造、假借、冒用等情事,一經查明,已錄取者,撤銷錄取資格;已發布派令者,撤銷派令。其涉及刑事責任者,移送檢察機關辦理。
四、本府於必要時得擇優通知符合資格者辦理面試(請配合下載相關軟體或APP)。檢附資料不齊全、資料不符者,恕不受理。未錄取人員,不另行通知,相關資料亦不退件。
五、聯絡電話:(06)9274400轉704鍾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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