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交通部公路總局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其他人員 |
官職等 | 六等280薪點(折合新台幣36,316元) |
職稱 | 聘用職務代理人 |
職系 | 無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10-臺北市 |
有效期間 | 2023-06-02~2023-06-09 |
資格條件 | 1.大學以上交通工程、交通運輸、交通管理、運輸管理等相關系所畢業。 2.具有與擬任工作性質程度相當之訓練或工作經驗者尤佳。 |
工作項目 | 1.交通工程業務督導。 2.協助行人及路口改善案件。 3.通案彙整。 4.其他臨時交辦業務。 |
工作地址 | 交通部公路總局交通管理組(臺北市萬華區東園街65號) |
聯絡E-Mail | wd965088@thb.gov.tw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1.本職缺應徵採線上作業方式,請於公告期限內進入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功能鍵,註冊登入後完成履歷填寫(請一併上傳最高學歷證件及其他相關證明文件影本之電子檔),確認應徵職缺及履歷資料無誤,並同意開放履歷給徵才機關調閱。 2.報名人員上傳之文件,如有偽造、變造、假借、冒用等情事,一經查明,已錄取者,撤銷錄取資格;其涉及刑事責任者,移送檢察機關辦理。 3.資格經審查符合者得先由本局業務單位擇優篩選通知面試,甄選後未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 4.本項甄選得視需要酌增候補人員數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3個月內。 5.本職缺為本局現職人員留職停薪期間(112.6.19-113.6.18)之職務代理人。 6.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規定,本局長官對於配偶及三親等以內血親、姻親,不得在本局任用,有上開情形者,請勿應徵。 7.聯絡人及電話:謝先生:(02)23070123分機115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