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部民用航空局飛航服務總臺 徵求 設計師~2025-03-10

徵才機關 交通部民用航空局飛航服務總臺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一般人員
官職等 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8職等
職稱 設計師
職系 資訊處理 (職系職缺統計)
名額 1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33-桃園市
有效期間 2025-02-18~2025-03-10
資格條件 (一) 國內外大專(含)以上學校資訊、電子、電機、計算機相關科系畢業。
(二) 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或相當等級以上之考試及格,並具資訊處理職系任用資格者。無考試及其他規定限制調任情形(於報名截止日前未在限制轉調期限者始受理報名)。
(三) 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第28條第1項不得為公務人員之情事、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不得陞任之情事者。
(四) 具團隊精神、服務熱忱、良好溝通能力者。
(五) 曾從事資通訊系統或網路設備規劃建置、維護管理相關經驗或具資通安全實務經驗及相關證照者尤佳。
工作項目 (一) 資通訊系統或網路設備之規劃、建置、管理與維護事項。
(二) 資通安全業務之協調、技術諮詢、督導及審查事項。
(三) 參與維護席位輪值、故障搶修及緊急應變等作業。
(四) 其他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桃園市大園區園航路60號(資訊管理中心)
聯絡E-Mail nicki@anws.gov.tw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一)報名方式:1.現職人員(採線上方式):請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頁-本職缺公告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點選【應徵職缺】依序進行本職缺應徵並完成授權同意開放履歷給徵才機關調閱。為利資格審查,請上傳考試及格證書、最高學歷證書、現職銓敘部審定函(如無則提供派令)、近5年考績通知書、近5年獎懲令、語文能力檢定證明、採購專業人員合格證照、與職務相關之訓練及進修證明及自傳,相關資料未檢附齊全者,視為資格不符,恕不通知補件或退件。2.非現職人員(採郵寄方式):請檢附公務人員履歷表(含自傳)及相關證件:考試及格證書、最高學歷證書、銓敘部審定函、近5年考績通知書、近5年獎懲令及語文能力檢定證明及與職務相關之訓練及進修證明影本,於114年03月10日前(郵戳為憑,逾期報名恕不受理)郵寄至交通部民用航空局飛航服務總臺人事室收,並請於信封袋上註明應徵資訊管理中心設計師職務(A600300)。
(二)甄選方式:資歷審查合格者擇優通知參加甄試或面談(不合格者不另行通知),並視成績擇優錄取,未錄取者不另行通知(無適當人選得從缺)。本職缺列正取1名,並得視甄選成績列候補2名,候補人員依序遞補原公開甄選職缺或職務列等相同、工作性質相近之職缺,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3個月,期滿如未經通知遞補,則自動喪失候補資格。
(三)聯絡人:飛航服務總臺人事室洪小姐(02)8770-22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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