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國有財產署南區分署 徵求 定期約用人員~2025-08-11

徵才機關 財政部國有財產署南區分署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其他人員
官職等
職稱 定期約用人員
職系
名額 1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72-臺南市
有效期間 2025-08-04~2025-08-11
資格條件 須符合下列條件:
(一)具有中華民國國籍(不得有雙重國籍)。
(二)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1項迴避任用之規定者,及第28條第1項、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第9條之1規定所列不得任用之情事者。
(三)不動產經營管理(含地政、測量製圖、空間資訊、地球科學、土木工程等)相關科系畢業,並具有下列條件之一者:
1.國內外研究院所畢業得有碩士學位者。
2.國內外大學,並具有與擬任工作相當之專業訓練或研究工作1年以上著有成績或具有與擬任工作有關之重要工作經驗2年以上者。
3.具有與擬任工作性質程度相當之訓練或工作經驗者(如地政或公產管理或具有地理資訊系統(GIS)應用及良好之空間概念)。
(四)具有下列資格者尤佳(需檢附證明文件):
1.測量技師或土木工程技師證明。
2.乙級以上測量技術士證明。
3.汽、機車駕照。
工作項目 (一)協助辦理「被占用國有非公用不動產加強清理第二期計畫」核心業務-勘查(各類案件標的不動產之測量、調查、勘查成果製作)等相關業務。
(二)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臺南市北區富北街9號6樓
聯絡E-Mail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一)報名應檢具履歷表(應含自傳,並請務必註明聯絡電話、電子郵件信箱及詳列實務經歷)、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及相關經歷證明文件影本,於有效期間內(郵戳為憑)郵寄至臺南市北區富北街9號6樓,財政部國有財產署南區分署臺南辦事處人事收,或送達辦事處總收文登記桌蓋收文章,並請於信封註明「應徵定期約用人員」,逾期不予受理。
(二)經書面審查後,符合資格者,擇優通知面試,不合格者或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亦不退件;應檢具資料缺漏不全者,視同資格不符。
(三)面試通知以電子郵件寄發,主旨:「財政部國有財產署南區分署臺南辦事處面試通知」,請務必注意電子信箱之郵件。
(四)本職缺得視成績增列候補人員2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3個月內有效。
(五)如有疑問,請電洽:06-2111818分機108林小姐。
(六)備註:
1.本職缺僱用期間:自實際報到日(暫訂114年8月25日)至114年12月31日止,契約期滿不予續僱。
2.每月薪資報酬為38,600元,其他勞健保等均依相關規定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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