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徵才機關 | 文化部 (機關職缺統計) | 
| 人員區分 | 一般人員 | 
| 官職等 | 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 
| 職稱 | 科員 | 
| 職系 | 文教行政 (職系職缺統計) | 
| 名額 | 1 | 
| 性別 | 不拘 | 
| 工作地點 | 23-新北市 | 
| 有效期間 | 2025-06-30~2025-07-07 | 
| 資格條件 | 一、經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大學院校畢業,具有學士以上學位者。 二、公務人員普通考試或相當等級以上特種考試及格,或委任公務人員晉升薦任官等考試或訓練及格,現銓敘審定委任第5職等以上合格實授,具文教行政職系任用資格者。 三、熟悉電腦文書作業軟體(Word、Excel、PowerPoint等)與利用電腦或網際網路進行文件編製等處理能力尤佳。 | 
| 工作項目 | 一、公視台語台與公視兒少台監督管理。 二、影視補助專案辦理。 三、文化科技相關計畫執行。 四、其他綜合性會辦業務或臨時交辦事項。 | 
| 工作地址 | 文化部影視及流行音樂發展司(新北市新莊區中平路439號南棟14樓) | 
| 聯絡E-Mail | jhlin@moc.gov.tw |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採「線上報名」方式(恕不受理紙本郵寄應徵):請於截止日前,登入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人事服務網「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檢視並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後,點選【應徵職缺】,並將相關證明文件依序合併掃描為單一檔案後上傳」(含現職派令、最近1次銓審函、最近3年考績通知書、考試及格證書、最高學歷證書及其他相關證明文件);報名逾期或應檢附之資料不齊者均視同資格不符。 二、甄選方式:合者擇優通知面試,未錄取者不另行通知。 三、本次甄選正取1名,並得增列候補2名,期間為5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四、若有相關疑問請聯絡:(02)8512-6273林小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