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交通部觀光局參山國家風景區管理處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其他人員 |
官職等 | 五等280薪點 |
職稱 | 約僱職務代理人 |
職系 | 無 |
名額 | 1名 (備取2名)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42-臺中市 |
有效期間 | 2023-04-19~2023-04-28 |
資格條件 | 1.國內外大學畢業者。 2.具有與擬任工作性質程度相當之訓練或工作經驗者。 3.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及第28條各款之一情事者。 |
工作項目 | (1)辦理梨山地區風景區巡查,公共設施管理及其他經管相關事項。 (2)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台中市和平區梨山里中正路91-2號(梨山管理站梨山遊客中心) |
聯絡E-Mail | tony-trimt@tbroc.gov.tw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1.本職缺僱用期間:自到職日起至112年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增列任用計畫錄取分發人員報到前1日即終止僱用計畫;如考試錄取分配人員逾期未報到或未獲分配,仍應於公布分配結果後第16日解僱,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救助。 2.符合前列資格條件且具意願者,請檢具個人簡歷(含自傳,並附照片及註明聯絡電話)、身分證正反面、學歷證書。 3.請於112年4月7日前(郵戳為憑)掛號或逕送至臺中市霧峰區中正路738號人事室收【信封註明應徵梨山管理站梨山遊客中心約僱職務代理人員及白天電話】,聯絡電話04-23312678轉540。 4.若應徵資料提供不實或有遺漏,一切後果由當事人負責。初審合格者擇優面談甄選,資格不合或未獲錄取者不另行通知應徵資料恕不退還(如需退還請註明並檢具回郵信封),應徵人員均不適當時,本處得予從缺; 本案甄選職缺除正取名額1名外,得增列候補名額2名,候補期間至112年7月14日止,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