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交通部民用航空局飛航服務總臺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約僱人員 |
官職等 | 5等 |
職稱 | 約僱人員 |
職系 | 無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33-桃園市 |
有效期間 | 2025-05-15~2025-05-23 |
資格條件 | (一) 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畢業。 (二) 高級(職)中等學校畢業,並具有與擬任工作性質相當之訓練6個月以上或2年以上工作經驗。 (三) 具採購、電腦及行政事務相關工作經驗者。 (四) 應試者不得有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各款之情事。 |
工作項目 | (一) 辦理文書處理(含公文登記桌)及一般行政事務。 (二) 辦理區臺一般庶務委外採購及管理業務。 (三)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桃園市大園區航站南路11號(桃園國際機場塔臺園區) |
聯絡E-Mail | nicki@anws.gov.tw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 本職缺之月報酬為280薪點(約新臺幣37,800元),僱用期限:自報到日起至114年公務人員高等考試3級考試正額錄取人員報到前1日止(預計114年10月15日),倘代理原因消失,受僱人員應無條件接受解僱,並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資遣補償。 (二) 符合前列資格條件且有意願者,請檢具下列證明文件:1.履歷表(含自傳)、2.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3.身份證影本、4.工作經歷證明影本(如有專業證照、英檢相關證明文件,請一併檢附)等資料各1份,於114年5月23日前(以郵戳為憑,逾期恕不受理)逕寄33758桃園市大園區航站南路11號桃園裝修區臺收,並請於信封上註明「應徵桃園裝修區臺約僱人員職務」字樣及白天聯絡電話。 (三) 資歷審查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試,不合格者恕不退件及函復,另約試後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 (四) 本次甄選除正取名額外,得增列候補名額1名,遞補職缺以本次甄選缺額為限,候補期間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五) 聯絡電話:(03)3982699 黃先生。 |